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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0-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编号:2010—015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7月1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14日上午9:30 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3层307B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代理董事长彭小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8人,陈俭先生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查和表决,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届董事会提名以下9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陈锋先生、彭小军先生、陈钢先生、陆蕾女士、王能光先生、王建庆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范玉顺先生、张一弛先生、支晓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参会的8名董事对以上候选人按名单进行了逐个审议,其中每位候选人都获得了全部8票同意票。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见附件1。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向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给予每位独立董事年度津贴80000元人民币(税前)。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该议案尚需提交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创新艾特数字集成有限公司收购项目的议案》。董事陈钢和陆蕾弃权理由:收购前景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300万元收购长沙创新艾特数字集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长沙创新艾特数字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艾特”)是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河西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软件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主营业务为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该企业主要从事烟草行业软件开发与服务。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京都天华审字(2010)第1269号报告:“截止 2010 年5 月 31 日,长沙创新艾特数字集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21.79 万元,负债总额 307.57万元,所有者权益 -85.78万元;长沙创新艾特数字集成有限公司2010年度1-5月实现营业收入 350.00 万元,净利润64.94 万元。”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10)第V1129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5月31日,经收益法评估,长沙创新艾特数字集成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354万元。”

    本次收购定价依据及原则为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最终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1300万。公司分两次支付收购价款,分别为公司与长沙艾特签订正式收购协议起7日内支付1040万元,公司与长沙艾特签订正式收购协议起18个月时支付260万元。公司在支付给长沙艾特1040万元后,将办理100%股权转让手续。

    本次收购是从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整合需要考虑。

    目前尚未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董事会授权代理董事长彭小军先生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

    四、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2010-017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7 月14 日

    附件1: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候选人简介

    董事候选人陈锋先生:男,1950年1月出生,大专,经济师,高级技师。1968年12月至1974年12月任知青民办教师;1974-1983任长沙市第一运输公司工人、党支部副书记;1984-1990长沙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任办公室主任;1991年至今湖南陈晓仲眼镜实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陈锋先生是公司自然人股东陈俭先生的兄长,陈锋先生与陈俭先生之间有关联关系。

    董事候选人彭小军先生:男,1964年4月出生,学士。1985年7月至1994年7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指挥学院担任少校讲师;1994年11月至1996年7月就职于联想集团公司;1996年11月至2002年12月任北京合力金桥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经理;2002年12月至2007年5月任北京联信永益科技有限公司总督理;现任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止到2010 年3 月31 日,彭小军先生持有公司2.48%的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事候选人陈钢先生:男,1958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北京无线通信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北京市电信管理局综合秘书、工程师,北京国际电信交流中心办公室主任;现任北京电信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北京电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7年5月29日—2010年5月28日担任本公司董事,陈钢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事候选人陆蕾女士:女,1969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经济师。1996年至2000年任北京电信发展总公司拓展部主管;2000年10月至今就职于北京电信投资有限公司,曾任投资部业务主管,现任投资部经理。2007年5月29日—2010年5月28日担任本公司董事,陆蕾女士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事候选人王能光先生:董事,男,1958年3月出生,经济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2 年加入联想集团财务部;1994年至2000年任联想集团财务部总经理;现任联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联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07年5月29日—2010年5月28日担任本公司董事。除前述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事候选人王建庆女士:女,1959年9月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至2001年就职于联想集团,历任经理、助理总经理、联想集团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兼联想集团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01年4月至今任联想投资有限公司首席管理顾问。2007年5月29日—2010年5月28日担任本公司董事,王建庆女士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范玉顺先生:1962年生,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年7月本科毕业于北京航空学院自动控制系。1987年7月硕士毕业于清华大学自动化系。1990年7月博士毕业于清华大学自动化系,获工学博士学位。1990年8月开始在清华大学自动化系CIMS教研室(国家CIMS中心)工作。现任清华大学自动化系系统集成研究所所长,清华大学网络化制造实验室主任。享受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政府津贴。2007年5月29日—2010年5月28日担任本公司董事,范玉顺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一弛先生:男,1966年生,教授,博士生导师。1987年7月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1992年7月硕士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组织管理系。1997年7月博士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管理系,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87年8月到1989年9月在浙江大学经济系任教。1992年8月开始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管理系任教。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和MBA项目主任。张一弛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支晓强先生:男,1974年6月出生,博士后,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委员。经本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支晓强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除以上披露的以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公告编号:2010-016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7月1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7月14日下午1:00在北京柏彦大厦3层307B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振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查和表决,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提名杨琳女士、贾荣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监事王振山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各监事候选人均获得3票同意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琳:女,1965年4月出生,经济学硕士,会计师。1992年加入联想集团财务部;1998年至2001年3月任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联想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部副总经理;2001年3月至今在联想投资有限公司曾任高级财务顾问、现任首席财务顾问、现任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杨琳女士是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杨琳女士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除以上披露的,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至今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贾荣:女,1960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1980年至2000年就职于北京电信器材公司,任财务主管;2001年至今就职于北京电信投资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贾荣女士是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贾荣女士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至今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编号:2010—017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0年8月2日(周一)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10年8月2日(星期一)上午9点30分

    3. 会议期限:半天

    4.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238号柏彦大厦301会议室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6. 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28日(星期三)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届董事会提名以下9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陈锋先生、彭小军先生、陈钢先生、陆蕾女士、王能光先生、王建庆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范玉顺先生、张一弛先生、支晓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 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给予每位独立董事年度津贴80,000元人民币(税前)。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3、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推荐杨琳女士、贾荣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监事王振山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涉及之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和独立董事津贴议案的独立意见请参见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2010-015号公告《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和第2010-016号公告《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投票方式为累积投票制。

    三、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10年7月28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

    四、 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2010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 —17:30

    2、 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借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 7月30日17:30时之前送达公司或传真到公司),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3、 登记地点: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8层)

    五、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8层。

    联系人:何金生 周洲

    电话:010-82327709 传真:010-82335950

    2、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零一零年 月 日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议案1累计表决票数候选人名单同意(票)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陈锋 
     彭小军 
     陈钢 
     陆蕾 
     王能光 
     王建庆 
     范玉顺 
     张一弛 
     支晓强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2《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3累计表决票数候选人名单同意(票)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杨琳 
     贾荣 

    附件二:表决办法

    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办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代理人(以下统称“投票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在审议除选举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以外的事项时有一票表决权;选举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因两名及其以上的候选人得票相同而不能决定其中当选者时,则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则对未当选的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仍未能决定当选者时,则应在下次股东大会另行选举。

    3、本次大会审议选举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以外的事项的表决,应由投票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含本数)通过;其中选举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每一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分别按应选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依次以得票较高者方可当选。

    4、每一投票人拥有一张议案表决票,议案表决票为记名票,记载股东名称/姓名和持股数额。投票人填写议案表决票时,应在议案表决票上签字,没有签字的议案表决票无效。

    5、投票人应在议案表决票的三个表决栏“同意”、“反对”、“弃权”内,选择一栏打“√”,如同意某一议案,则在“同意”栏内打“√”;多打、不打、打其他符号、涂改或无法辨认的,视为对该议案弃权。

    6、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