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10-14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7月20日在南京市龙蟠路9号兴隆大厦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陈兴汉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486,334,09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3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为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与江苏汇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共同受让了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网板公司”)100%的股权。目前本公司持有网板公司50%的股权,江苏汇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关联企业合计持有网板公司50%的股权。
现为支持网板公司的经营,并对网板公司的业务和房地产资产进行整合,本公司拟为该公司的9535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同时为该项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项债务的债权人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债务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0日。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为本公司的此项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赞成票485,874,880股;反对票459,214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99.9%。
2、向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支持的议案
为支持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本公司拟向该公司提供借款21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一年,利率为同期银行借款基准利率。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已同时向该公司提供条件相等的借款2100万元人民币。
赞成票486,334,09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2010年7月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次会议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万巍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