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2010) 闽东百董字第023号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编号:临2010—01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曾于 2010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刊登了《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现发布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地点: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4号东百大厦18层会议室;
(三)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7月30日下午1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7月3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方式见附件2。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等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6月30日公告的《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21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议案(本议案共计包括以下十一个子议案)
1.0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2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来源和种类;
1.03激励对象及期权分配情况;
1.0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1.0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06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1.07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1.08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09股票期权的授予程序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1.10公司和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11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相关公告已将于2010年6月30日全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7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公司股东可以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须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10年7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3、登记地点:福州市817北路84号东百大厦18层东百集团总裁办。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7月3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693 | 东百投票 | 12 | A股 |
3、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
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 征集的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一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 | 1.00元 |
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01元 |
2 | 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来源和种类 | 1.02元 |
3 | 激励对象及期权分配情况 | 1.03元 |
4 |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 1.04元 |
5 |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 1.05元 |
6 | 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 1.06元 |
7 |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 1.07元 |
8 |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1.08元 |
9 | 股票期权的授予程序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 1.09元 |
10 | 公司和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 1.10元 |
11 | 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 1.11元 |
二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 2.00元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一项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1,1.02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2,依此类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例如,流通股股东操作程序如下:
买卖方向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委托股数 | 代表意向 |
买入 | 738693 | 东百投票 | 1股 | 同意 |
买入 | 738693 | 东百投票 | 2股 | 反对 |
买入 | 738693 | 东百投票 | 3股 | 弃权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独立董事征集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
(3)若同一股份多次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以最后一次委托独立董事投票为准。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独立董事征集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二)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591---87531724、87556786
传 真:0591---87531804
邮 编:350001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0年7月20日
附: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码: )作为本公司/本人的代理人出席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
委托人股东帐号 | 委托投票的股份数量 | ||||||
委托事项 | |||||||
征集的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一、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 | |||||||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2、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来源和种类 | |||||||
3、激励对象及期权分配情况 | |||||||
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 |||||||
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 |||||||
6、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 |||||||
7、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 |||||||
8、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9、股票期权的授予程序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 |||||||
10、公司和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 |||||||
11、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 |||||||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 |||||||
备注:请对该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表决事项中每一表决事项只限打一次“√”,多选、涂改的该项表决无效;未作任何记号,视为未投票;本表决票盖有公司印章、股东签名方为有效。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东百集团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 |||||||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委托人联系方式: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