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10-21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于二○一○年七月九日,以当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二○一○年七月二十日上午,在上海洋洋显达城市度假酒店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8人,李晓红董事授权委托邢国龙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以9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聘任郑韶独立董事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三、以9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的议案》,聘任郑韶独立董事、吴楚武独立董事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聘任郑韶独立董事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四、以6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3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以9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公司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部分资产予以核销的议案》,本公司根据公司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遵循“稳健、谨慎”的会计核算原则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至2009年末,本公司财务帐面尚存有已计提的各类减值损失12232.06万元。其中,应收款项坏帐准备8550.9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2106.69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486.51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5.42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52.47万元。
本次拟予核销的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共计60319908.22元。其中,拟予核销的应收款项坏帐准备56173677.92元,存货跌价准备4146230.30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核销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临2010-23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10-22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于二○一○年七月九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二○一○年七月二十日上午在上海洋洋显达城市度假酒店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5名监事全部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和财务部部长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云良主持。
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5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5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已提取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已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核销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核销的依据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不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上述核销的信息将报有关方面核准。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10-23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是根据《公司章程》,参照上海地区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是对独立董事对公司发展所作贡献的肯定,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议案还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拟对公司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部分资产予以核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进行,核销后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 本次核销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核销。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建民 吴楚武 郑韶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10-24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7月21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集团”)作为无偿划转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0.53%股份的申请人,2010年1月5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申请报告》。
2010年6月7日,中国证监会以《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00009号、100010号),请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收到通知后,恒天集团立即根据通知的要求组织准备给中国证监会的回复,但到通知截止时间尚未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回复。2010年7月21日,恒天集团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回复的申请》,申请延期30个工作日至2010年8月31日报送回复。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