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三步走”
十年内达到经济特区一体化
十年内达到经济特区一体化
2010-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潘建 ○编辑 阮奇
⊙记者 潘建 ○编辑 阮奇
深圳特区一体化方案获国务院正式批复后,深圳市政府开始加速了指导规划的制定,继出台了破解“一市两法”的相关条例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又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发展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了三步走战略,用十年时间基本实现经济特区一体化的总体目标。
今年6月初,深圳市政府正式对外公布了“深圳特区内外一体化方案被国务院获批”的文件。包括宝安、龙岗以及光明和坪山两个新区纳入到经济特区里面,特区总面积由395平方公里扩容为1948平方公里,扩容5倍。7月1日深圳正式步入大特区时代。
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显示,特区一体化的内涵是“六个一体化”,即:法规政策一体化,规划布局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城市管理一体化,环境保护一体化,以及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今年内,深圳还将由相关部门制订19个专项规划,从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服务业、工业、信息、公共交通、教育、公安管理等19个方面拿出推进一体化的详细方案。
方案同时制订了特区一体化时间表,分为三步走。第一步是在今年年底以前完成特区法规、规章的清理、发布,基本实现全市法规政策的一体化;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调整和编制,使特区一体化在今年初见成效。第二步是五年根本改观,理顺管理体制,初步实现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的一体化。第三步是十年基本实现特区一体化的总体目标,原特区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基本达到全市平均水平,部分地区甚至超过全市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