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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房建设资金压力大 政策落实遭遇三大瓶颈
    2010-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夏至 ○编辑 王晓华

      上海杨浦区试点方案尚未获批

      ⊙记者 夏至 ○编辑 王晓华

      

      本报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独家获悉,上海作为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试点城市之一,已确定杨浦区作为全市唯一试点区,并拟定一份试点实施方案,但尚未获得国家住建部批准。很显然,在中央调控商品房市场的同时,保障性住房在供应方面能否及时到位,将很大程度上影响调控效果。

      确定杨浦作为上海试点

      7月17日,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哈尔滨出席“2010中国市长论坛”时透露,国务院已批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试点,并已确定北京等28个城市作为试点。有消息称,除住建部已公布的北京外,试点城市还包括上海、厦门、西安、天津等地。各试点城市从去年起已陆续上报试点实施方案,并将在今年逐步实施。

      本报记者从上海有关方面获悉,上海已确定杨浦区作为全市唯一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试点区域,目前已制定一套具体实施方案,上报住建部等有关部门,等待批示。“但上海方案还没审批通过,目前全国只有黑龙江大庆市的试点方案审批通过了。”有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

      三大瓶颈阻碍方案通过

      由于试点城市的具体实施方案尚未落实,目前上海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还未进行到具体操作层面。

      “公积金贷款建保障性住房,在制度设计和操作环节上都存在未解决的瓶颈。”曾参加住建部调研的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对本报记者表示,包括上海在内的多个城市试点方案尚未得到批复很可能就是三个核心问题没有解决。

      陈杰表示,首先,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增值收益只能用于风险准备金、管理中心运营费用和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

      2009年9月上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方案曾明确,公积金增值收益除了用于廉租房建设,还将涵盖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的50%也被允许参与保障房建设。但修订方案目前仍未获得批复。

      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身份定位也是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陈杰表示,各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什么身份放贷是个关键问题,仅以目前这种事业单位性质来看,资金监管、风险评估等各方面都存在很大问题。但如果将公积金管理中心改制成金融机构,又免不了一番大动干戈。

      此外,公积金贷款建保障房的授权问题也尚未解决。公积金毕竟体现缴存人切身利益,用于放贷是否应获得缴存人的授权,目前还没明确定论。

      公积金或能弥补资金缺口

      事实上,上海今年从土地供应到建设安排,都将保障性住房提升到一个新高度。“2010年上海住房供地计划”就明确,2010年本市计划供地1100公顷,其中70%为三类保障用地,带有政府保障性质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分别为250公顷、450公顷和70公顷。而2010年全市新开工保障性住房的总体目标为120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约400万平方米,动迁安置房约800万平方米。

      然而,保障房建设的难点之一就是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尤其是地方配套资金。以上海今年12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的总体目标为例,粗略计算,总资金投入量至少需要600亿元左右。庞大的资金需求俨然已成为保障房规划落实的拦路虎。

      一方面是保障房建设需要庞大资金,另一方面是数千亿元公积金沉淀资金。记者从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至2009年年底,上海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合计2134.10亿元,同时2009年上海住房公积金取得各项业务收入39.25亿元。这主要来源于存款利息收入、个贷利息收入和国债利息收入等。抛去17.17亿的各项支出,上海2009年实现了22.08亿增值收益。

      这笔可观的增值收益和沉淀资金,未来或许能为上海保障房建设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