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临2010-018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7月28日上午9:00在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何振亚、台林、周卫军、吴琼、田常增、刘春、刘玉平、宋华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胡一元委托董事周卫军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先生主持。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如无说明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深圳市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在深圳市出资设立深圳市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公司现金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主要从事化学储能技术研发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的经营,拟建设小规模电池组装生产线,用于电池成组技术(产品)和化成设备、充电设备的试验工厂。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临2010-01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投资标的名称:设立深圳市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2、 投资金额和比例:深圳市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由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3、 本次投资行为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完成为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深圳市出资设立深圳市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动力聚能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本次投资总额未超出《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勿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资产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7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董事会9名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深圳市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总额未超出《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勿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深圳动力聚能公司投资主体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深圳市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出资情况:注册资本800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4、主要经营业务:化学储能技术研发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的经营(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将拓宽公司产品领域,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但近期深圳子公司不会有投资收益,对公司的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