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天威保变 证券代码:600550 编号:临2010-017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保变”或“公司”)于2010年7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10年7月28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11名董事全部参加了会议,各位董事经过充分沟通,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保定天威风电叶片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决定委托中国工商银行保定分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保定天威风电叶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叶片”)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二年,年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用于天威叶片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本次向天威叶片提供的委托贷款从本公司自有资金中支付;天威叶片向本公司还款的方式:按季结息,到期还款。
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二、关于对公司所持有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权归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07年12月公司出资6750万元持有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4.3%的股权,该投资不具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成本法进行核算。
2010年1月26日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巨力索具总股本为48000万股,本公司持股数为1800万股,持股比例为3.75%。按照财会[2009]8号文件中企业会计准则解释3号的规定:“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中持有的限售股权),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将该限售股权归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现决定将持有巨力索具的限售股权归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天威保变 证券代码:600550 编号:临2010-018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金融机构:中国工商银行保定分行
● 贷款方:保定天威风电叶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叶片”)
● 委托贷款金额:向天威叶片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壹亿元整
● 委托贷款期限:向天威叶片提供委托贷款期限二年
● 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
一、 委托贷款概述
2010年7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保定天威风电叶片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天威叶片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壹亿元整。
二、 贷款方天威叶片的基本情况
天威叶片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该公司主要经营:风力发电机组叶片及其机械部件、玻璃钢制品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试验、检测、维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0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3186.7万元,负债总额为15128.6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8058.13万元,净利润为-339.46万元。
三、 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向天威叶片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二年,年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
(具体委托贷款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
本次向天威叶片提供的委托贷款从本单位自有资金中支付;天威叶片向本公司还款的方式:按季结息,到期还款。
五、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
向天威叶片提供委托贷款,用于天威叶片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
天威叶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保证按期偿还。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