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19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0-030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特别提示:
(一)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 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7月28日上午9: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宾馆贵宾楼三楼会议室。
(三) 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 会议召集人: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建波先生。
(六)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822,397,8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5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 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同意票822,397,8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议案二:审议《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同意票822,397,8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议案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监事变动的议案》;
同意票822,397,8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赵福辉先生获多数票通过。
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周加志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