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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冶炼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公告
    2010-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株冶集团 证券代码:600961 编号:临2010-013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冶炼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大股东株洲全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鑫实业”)是控股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因公司与集团公司于2007年3月通过非公开发行实现了整体上市,集团公司不再拥有其他经营性资产,其全资子公司全鑫实业的贸易业务也巨幅萎缩,为更好地梳理其股权结构,便于管理,集团公司拟将全鑫实业注销后,将全鑫实业持有的株冶集团25,924,154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4.915%)受限制流通的人民币A股股权划转合并至集团公司直接持有。合并完成后,集团公司对公司的持股将增至234,647,171股,持股比例增至44.487%。该项工作于2007年4月启动,前期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07年12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株冶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吸收合并公司第三大股东的公告(临2007-025)。

      因该项合并划转行为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集团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申请对该要约收购义务进行豁免。

      昨日,集团公司通知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60号),核准豁免集团公司因合并全鑫实业而增持我公司股份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并要求集团公司会同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