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编号:临2010-05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7月29日
2、会议地点: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董事长钟崇武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468,902,046股,占公司总股本684,489,729股的68.50%。
公司部分董事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武汉海鸥实业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68,762,846股,反对139,200股,弃权0股,赞成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同意将每位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人民币5万/年(税前)。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68,902,04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方世扬、罗小平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编号:临2010-053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7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亲自出席董事11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广州昌鸥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为有效整合公司内部经营资源,集中有效资金、资源做好重点市场,优化营销市场布局,同意注销广州昌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昌鸥”)。
广州昌鸥贸易有限公司立于2006年3月3日,主要从事批发和零售贸易、计算机软件开发、商品信息咨询等,系我公司孙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方大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广州昌鸥100%股权)。
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审国际审字【2010】第10030002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6月30日,广州昌鸥总资产87,562,187.23元,总负债55,640,269.27元,所有者权益31,921,917.96元,资产负债率63.54%;营业收入143,888,574.09元,净利润1,285,114.15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关联董事钟崇武、汪春雷、何忠华回避表决本议案。
为优化资源配置,集中优势资源发展钢铁主业,同意将控股子公司南昌方大特钢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房地产公司出具的中期审计报告净资产做为交易作价依据。
房地产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主营房地产开发、经销;建材批发、零售。2008年8月,经江西省建设厅批准,获得三级房地产经营资质。房地产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直接持有98.50%股权,另1.50%股权由本公司另一控股子公司上海方大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持有。
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审国际审字【2010】第10030003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6月30日,房地产公司2010年6月末资产总计 13,856,816.16元,负债总计 586,770.32元,所有者权益总计 13,270,045.84元,资产负债率4.23%。2010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0万元,净利润 91,419.00万元。由此确定房地产公司98.5%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07.10万元,1.5%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9.91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同意意见,本关联交易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金额,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方大特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考核办法》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