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输美铅笔反倾销案
终裁结果的公告
股票简称:老凤祥 股票代码:600612 编号:临2010-020
老凤祥B 900905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8年度输美铅笔反倾销案
终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据本公司聘请的美国专职律师告知,日前美国商务部公布了2008年度中国输美铅笔反倾销案复审(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期间)最后终裁结果,裁定本公司执行的单独税率为1%。
这一执行税率比上一年度的10.41%大幅下降了9.41个百分点,在中国所有应诉企业中是最低的,也大大低于中国输美铅笔114.90%的普遍性税率,对推动本公司出口贸易必将产生实质性的作用。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31日
股票简称:老凤祥 股票代码:600612 编号:临2010-021
老凤祥B 900905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黄浦区国资委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及豁免黄浦区国资委
要约收购义务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014号)以及《关于核准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015号),核准本公司向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黄浦区国资委”)发行58,374,56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豁免黄浦区国资委因以资产认购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58,374,564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141,135,765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09%)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办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并根据实施进展情况作出相应公告。
特此公告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