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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大条件放宽 外汇局支持企业“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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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担保有望“护航”
    中小企业直接融资
    2010-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李雁争 ○编辑 阮奇

      ⊙记者 李雁争 ○编辑 阮奇

      

      继再担保机构为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银行贷款)提供保障后,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发债)行为也将得到再担保机构的支持。记者日前从工信部了解到,相关指导意见正在制定过程中,该意见引导再担保机构进行债务担保的创新。

      

      再担保机构

      目前仅服务间接融资

      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顽疾,今年3月,工信部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情况的全面调查。

      工信部相关司局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全国已经有14个省成立了省级再担保机构,地、市级的再担保机构也有不少。

      目前,各级再担保机构主要是为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需求提供服务。在再担保机构的支持下,担保公司的业务蓬勃发展,中小企业贷款问题难得到了一定缓解。

      但是随着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中小企业投资的“天花板”被打破,亟须获得长期资金进行发展,而债券市场则是长期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

      

      再担保试点意见

      正研究制定

      对于中小企业越来越迫切的直接融资需求,担保公司大多数信用级别过低无力担保,这就使再担保机构必须承担起这一使命。“这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工信部人士表示。

      具体做法是,由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发债提供担保、再担保机构为担保公司提供服务,从而增强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提升市场对于中小企业发行债券的接受程度。

      对此,市场人士表示,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需求大、实现难为再担保机构提供了商业化运作空间,银行间市场全面、快速、健康发展也为再担保机构开展业务提供了较好的基础。

      工信部人士还提出,中小企业的经营经常是跨省跨地区的,而当前全国性的再担保机构还没有,绝大多数担保机构业务经营也有明显的地域性。这一经营范围的不对等,需要在发展的过程中得到解决。

      对此,工信部主管部门正在听取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和再担保机构的意见,研究制定《再担保试点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将对再担保发展难点、法律定位、主要功能、设立形式与服务对象、业务运营、风险管理及政策支持做出明确。

      市场人士认为,一旦再担保“破题”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创业板的上市公司将有更多的融资选择,有利于公司选择最适合的方式尽快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