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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智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
    8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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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石油交易所正式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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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大条件放宽 外汇局支持企业“走出去”
    再担保有望“护航”
    中小企业直接融资
    中智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
    8月1日正式实施
    上半年土地增值税大增97.4%
    上半年全国税收总收入3.86万亿元
    连平:地方融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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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晓炼:人民币汇改方向正确成绩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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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智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
    8月1日正式实施
    2010-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秦菲菲 ○编辑 阮奇

      ⊙记者 秦菲菲 ○编辑 阮奇

      

      记者30日从商务部获悉,自2010年8月1日起,中智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开始实施。

      中智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是一项互惠互利的服务贸易安排,强调的是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根据协定,中国的计算机、管理咨询、采矿、环境、体育、空运等23个部门,以及智利的法律、建筑设计、工程、计算机、研发、房地产、广告、管理咨询、采矿、制造业、租赁、分销、教育、环境、旅游、体育、空运等37个部门将在各自对世贸组织承诺基础上向对方进一步开放。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对记者介绍,中智服务贸易协定实施后,中智两国将在WTO承诺的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服务市场,逐步减少服务业的准入限制,扩大服务部门的市场开放,增进优势互补,提升国际竞争力,同时有助于改善投资环境,创造商业机会,降低交易成本,为两国企业和人民带来更多福利。

      “中智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的实施对我国大多数服务企业来讲,是一个进一步拓展智利,乃至拉美服务市场的大好机遇。”上述负责人说,希望我们的服务企业抓住这个机遇,积极了解自贸区相关优惠政策及智方有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激烈竞争中,加快“走出去”的步伐和力度,在更大、更开放的市场中取得更快的发展。

      自贸协定对促进双边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自中国—东盟自贸区系列协议实施以来,中国与东盟贸易进出两旺,经贸合作发展迅速。而商务部一直以来也把通过多边谈判,加强自贸区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