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特别报道
  • 5:产经新闻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前沿
  • 11:公司融资
  • 12:人物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观察
  • A6:资金·期货
  • A7: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A8:专版
  • B1:披 露
  • B4:产权信息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2010年8月3日   按日期查找
    B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3版:信息披露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0)035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7月30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鹤鸣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 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0-036号)和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0-037号)详见2010年8月3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成立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筹)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立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筹)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股权比例为90%,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股权比例为10%。该公司主要进行装饰装潢,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钢材的销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对外投资公告详情请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0年8月3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关于投资成立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告》(2010-038号)。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0)03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成立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投资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广宇”) 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丁桥”)合资成立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黄山广宇拟出资4,500万元,股权比例为90%;广宇丁桥拟出资500万元,股权比例为10%。

      二、投资主体

      (一)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黄山广宇于2002年9月30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2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鹤鸣,注册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百合苑18幢,主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室内外装饰、建筑材料、钢材批发、零售;营业执照注册号341000000003545;黄山广宇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股权,杭州朱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

      截止2010年6月30日,黄山广宇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8,928.98万元,负债总额36,734.63万元,所有者权益32,194.35万元,2010年1-6月营业收入为24,880.81万元,净利润4,705.15万元。

      黄山广宇将自筹资金完成对浙江上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共计4,500万元的出资。

      (二)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宇丁桥于2007年10月22登记注册,注册资本6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鹤鸣,注册地址,主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建筑材料、钢材的销售;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10127;广宇丁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0年6月30日,广宇丁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63,047.69万元,负债总额100,540.39万元,所有者权益62,507.30万元,2010年1-6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556.00万元。

      广宇丁桥将自筹资金完成对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10%股权共计500万元的出资。

      三、投资目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黄山广宇和广宇丁桥合资成立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主要进行装饰装潢,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钢材的销售。该投资系黄山广宇和广宇丁桥在各自经营允许范围内进行的对外投资,有利于两公司经营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四、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

      黄山广宇和广宇丁桥均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1、10.1.2、10.1.3、10.1.4、10.1.5和10.1.6条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是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0)039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核查,基于每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10年1-6月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中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为0元,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1、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154,854.87万元,均为公司经200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1年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止为公司(含各子/分公司)客户提供的购房按揭贷款担保。上述担保额占公司2009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25.31%。

      2、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4,000万元,占公司2009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76.06%;公司合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48,854.87万元,占公司2009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01.37%。

      3、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购买公司商品房的客户,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目前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可能性非常小;另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购买公司商品房的客户提供购房按揭贷款的担保,历来没有出现为此担保而承担连带责任情况,因此该担保对公司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4、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公司发生的每笔对外担保均事先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

      独立董事:贾生华、荆林波、周亚力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