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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中兵光电 股票代码:600435 公告编号:临2010-030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8月6日上午9:30在公司商务会议厅(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五街二号)召开。

      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数385,406,823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51.76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李保平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经审议,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调整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兵导航控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赞成的股份数为20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回避股份数385,198,323万股。

      本次调整后,预计2010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销售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10500万元(其中,军品为102500万元,电脑刺绣机及零配件为8000万元),提供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采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接受劳务(含委托科研开发)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在兵器财务公司的存款及兵器集团系统内的结算业务费用(相应结算服务的费用免除)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2010年7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田宏杰、刘文鹏、王承康、张焕军对本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由于军品配套的不可分割性和定点采购的特点,本次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本公司与兵器集团系统内单位的采购、销售、提供及接受劳务等业务的定价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并经军方成本审核商议确定,严格执行,交易双方对定价原则没有决定权;其他相关业务的定价遵循了市场原则。向控股股东销售电脑刺绣机等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而言是属公平合理的。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