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1版)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10年1-6月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1,485,682.02 | 257,744,485.69 | 260,028,234.78 | 267,807,887.6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50,179.50 | 171,816.9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51,812.14 | 4,661,444.54 | 21,944,458.74 | 68,038,921,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5,637,494.16 | 262,405,930.23 | 282,022,873.02 | 336,018,626.1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0,503,327.09 | 147,298,586.25 | 188,223,956.79 | 138,046,935.24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770,852.73 | 22,021,979.33 | 21,864,811.52 | 13,148,113.0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792,345.28 | 30,963,297.85 | 34,548,364.63 | 51,524,388.9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34,240.43 | 35,317,179.31 | 30,760,077.92 | 57,714,094.1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500,765.53 | 235,601,042.74 | 275,397,210.86 | 260,433,531.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63,271.37 | 26,804,887.49 | 6,625,662.16 | 75,585,094.7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10,000.00 | - | - | 2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9,040.00 | - | - | 22,647.3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14.80 | 31,534.37 | 249,774.91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6,800,000.00 | 13,000,000.00 | 3,77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554.80 | 6,831,534.37 | 13,249,774.91 | 3,992,647.3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168,230.08 | 29,579,045.00 | 61,423,234.12 | 50,280,879.97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 | 8,041,900.00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12,000,000.00 |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600.00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224,830.08 | 37,620,945.00 | 73,423,234.12 | 50,280,879.9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04,275.28 | -30,789,410.63 | -60,173,459.21 | -46,288,232.6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 | 23,225,000.00 | 1,0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20,000,00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 | 153,500,000.00 | 73,800,000.00 | 26,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00.00 | 153,500,000.00 | 109,025,000.00 | 27,000,000.00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24,000,000.00 | 118,800,000.00 | 35,800,000.00 | 17,8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2,433,546.06 | 40,379,657.12 | 3,150,984.65 | 2,286,987.9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65,500.00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499,046.06 | 159,179,657.12 | 38,950,984.65 | 20,086,987.9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9,046.06 | -5,679,657.12 | 70,074,015.35 | 6,913,012.0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169,443.96 | -229,227.85 | 258,705.67 | -91,660.3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736,036.67 | -9,893,408.11 | 16,784,923.97 | 36,118,213.8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575,751.54 | 53,469,159.65 | 36,684,235.68 | 566,021.8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839,714.87 | 43,575,751.54 | 53,469,159.65 | 36,684,235.68 |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10年1-6月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3,808.43 | -38,927.56 | 216,511.83 | -2,016,597.43 |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474,674.96 | 5,042,301.92 | 1,730,179.50 | 963,968.13 |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9、债务重组损 | ||||
1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2,143,799.03 | -3,313,835.61 | ||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1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733,826.59 | |||
1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18、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392,070.80 | 4,534,423.34 | 2,826,186.86 | |
19、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050.00 | -768,386.53 | -373,590.75 | -263,525.00 |
2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 | 4,373,816.53 | 4,627,058.63 | 3,963,724.89 | 930,023.54 |
二、扣除所得税影响 | 656,072.48 | 677,350.15 | 241,156.87 | 202,668.34 |
三、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3,717,744.05 | 3,949,708.48 | 3,722,568.02 | 727,355.20 |
四、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557.53 | |||
五、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3,717,744.05 | 3,949,708.48 | 3,721,010.49 | 727,355.20 |
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的净利润 | 15,308,641.71 | 32,529,797.02 | 40,034,786.56 | 62,697,441.62 |
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308,641.71 | 32,520,190.75 | 40,208,543.12 | 64,022,975.86 |
(三)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10年1-6月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流动比率(倍) | 1.95 | 2.51 | 1.86 | 1.63 |
速动比率(倍) | 0.89 | 1.49 | 0.84 | 0.69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5.89% | 38.55% | 29.96% | 27.49%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9.25 | 50.63 | 48.27 | 24.50 |
存货周转率(次) | 1.08 | 2.55 | 2.07 | 2.89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3,076.15 | 5,898.71 | 6,201.65 | 8,484.61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0.44 | 10.26 | 15.56 | 31.91 |
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元/股) | -0.11 | 0.36 | 0.09 | 1.05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36 | -0.13 | 0.23 | 0.50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 0.64% | 0.00 | 0.00 | 0.00 |
(四)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公司资产规模稳定增长,从2007年末的28,890.54万元增长到报告期末的43,923.28万元,增长了52.03%。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存货构成,固定资产主要为生产加工环节所需的各种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总体来看,本公司资产结构及其结构变化处于合理范围,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均随着公司经营业务的扩大而增长。
2、营业收入分析
公司主要产品现有工业级碳酸锂、电池级碳酸锂、无水氯化锂、氢氧化锂以及副产品元明粉和铝硅粉等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工业级碳酸锂、电池级碳酸锂、无水氯化锂、氢氧化锂,以及元明粉和铝硅粉等副产品。公司近年来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对附加值较高的高端产品的市场开拓力度。总体而言,毛利率较低的基础锂产品工业级碳酸锂实现的营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由2007年的43.20%,下降到报告期末的11.46%。毛利率较高的电池级碳酸锂实现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由2007年的41.08%,上升到报告期末的53.02%。2008年、2009年和2010年上半年,公司新开发的无水氯化锂分别实现销售收入1,244.66万元、3,367.88万元、1,747.86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4.37%、11.04%、12.68%。2010年上半年,公司还成功开发了高纯碳酸锂,实现销售收入318.61万元。产品结构的成功调整,保证了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利润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核心产品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碳酸锂所占毛利比重呈总体上升趋势,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实现的毛利分别占公司毛利总额的54.50%、69.45%和73.32%,2010年1-6月略有下降,为67.02%。公司氢氧化锂自2007年3月投产以来,产销规模逐年扩大, 氢氧化锂实现的毛利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例从2007年的1.22%增至2010年上半年15.27%。此外,公司新开发的无水氯化锂产品已于2008年上半年开始正式生产,2008年和2009年分别实现销售收入1,244.66万元和3,367.88万元,毛利111.73万元和72.64万元。2010年1月高纯碳酸锂也投入生产,实现销售收入318.61万元,毛利41.20万元。公司正在积极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4、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
(1)公司在行业、业务经营等方面的优势
经过十余年来的积累和发展,公司目前的综合实力、产能规模、核心竞争力等均获得大幅提升。目前公司在工艺技术先进性、技术创新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的系列化程度等方面居行业前茅,与同类企业相比拥有技术、综合成本、规模、品牌质量等诸多的竞争优势。
公司所处行业正面临着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机遇,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一轮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正发生重大的变革,传统产业正向高新技术产业推进,而这些高新技术产业尤其是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对锂产品的需求量剧增,带动了我国锂行业的全面快速发展。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公司所面临的市场容量巨大,将会为公司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并将有利于公司提高盈利能力。
公司作为国内同行业中唯一拥有以锂辉石直接生产工业级碳酸锂、电池级碳酸锂、无水氯化锂和氢氧化锂生产工艺的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不断改善,高附加值产品比例逐年增加,同时公司还大力加强技术改良,巩固并提高了本公司盈利能力,迅速成长为国内锂行业的龙头企业。
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公司所具有的矿石提锂的技术研发优势将有利于公司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提升产品技术含量,从而逐渐避开竞争激烈的基础锂产品工业级碳酸锂市场,集中资源转向以电池级碳酸锂和无水氯化锂为代表的高端锂产品市场,获取更为丰厚的利润。
公司核心产品电池级碳酸锂在国内占据了市场主导地位,公司目前拥有良好的客户资源,公司与国内外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流程,这些将有利于公司在巩固现有市场份额及业务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市场并提高盈利水平。
(2)公司面临的困难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占较大比例,原材料锂辉石的供应及价格的波动对公司具有很大影响,报告期内及未来一段时间,公司都会经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压力。公司核心原材料锂辉石矿目前完全来自向澳大利亚塔力森公司进口,要保证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必须向上游拓展,掌握矿石资源,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而要掌握矿石资源,需要大量的资金,单纯依靠现有的资本积累及融资渠道不能满足资金需求。
(五)股利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1、股利分配一般政策
本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分配政策,按各股东持有股份数分配股利。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其他法律法规认可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公司可每年分配股利。董事会在考虑公司的情况及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下认为适当时,亦可以派发中期股利。股利分配方案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发展计划提出,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宜。本公司在为个人股东分配股利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由本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报告期内实际分配情况
(1)公司2007年11月20日股东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5,100万元。
(2)公司2009年8月15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3,675万元。
3、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本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利润分配以及新老股东共享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议案》: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公司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4、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与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保持一致。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提出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后决定。2009年2月9日,发行人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第155条进行了修改,明确公司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情况
公司拥有两家全资子公司——雅安华汇锂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和成都天齐盛合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天齐盛合投资有限公司有全资子公司1家,为四川宏达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除此以外,公司无其他控股或参股公司。
(一)雅安华汇
雅安华汇成立于2006年12月22日,设立时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为雅安市雨城区姚桥镇沙湾路896号,法定代表人董华波,主要经营单水氢氧化锂的研发、生产、销售。雅安华汇设立时股东结构为天齐集团持有90%股权,赵明持有10%股权;2008年1月天齐集团受让赵明所持10%股权;2008年3月本公司受让天齐集团所持60%股权;2008年9月,本公司对雅安华汇增资900万元,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增加至1,000万元,股东结构为本公司持有96%股权,天齐集团持有4%股权;2008年12月,本公司受让天齐集团所持4%股权,雅安华汇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712.44万元,负债总额3,835.99万元,净资产876.45万元,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5,604.35万元,净利润263.87万元。截至2010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473.85万元,净资产1,226.97万元,2010年1-6月实现净利润350.5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审计)
(二)天齐盛合
天齐盛合成立于2008年6月20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000万元,住所为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法定代表人蒋卫平,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矿产品勘探技术的研究、开发。天齐盛合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天齐集团持有99.50%股权,蒋卫民持有0.50%股权;2008年9月本公司受让天齐集团所持60%股权,股权结构变化为本公司持有60%股权,天齐集团持有39.50%股权,蒋卫民持有0.50%股权;2009年12月本公司受让天齐集团所持39.50%股权和蒋卫民所持0.50%股权,天齐盛合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天齐盛合作为锂矿资源开发、投资的运作平台,主要进行矿产勘探方面的项目投资。天齐盛合于2008年10月17日以3,500万元成功获得雅江县措拉矿区的探矿权,该矿属于亚洲最大的锂辉石矿四川省甘孜州甲基卡矿山的一部分。此项探矿权的获得对于本公司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有利于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矿产资源保障,降低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112.17万元,负债总额3,100.31万元,净资产2,011.85万元,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0万元,净利润3.78万元。截至2010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111.91万元,净资产2,011.95万元,2010年1-6月实现净利润0.1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审计)
(三)四川宏达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4日,成立时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300万元,住所为康定县下桥巷6幢3楼2号,经营范围为矿产品销售。2009年12月,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增加为5,000万元;2010年2月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增加为10,000万元。该公司是天齐盛合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为天齐盛合获得四川省甘孜州甲基卡矿雅江县措拉矿区探矿权的后续经营活动而设立。
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001.67万元,负债总额1.67万元,净资产5,000.00万元,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截至2010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033.46万元,净资产10,000.00万元,2010年1-6月实现净利润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审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计划公开发行股票2,450万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将按照轻重缓急依次投资于以下两个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资金投入计划(注) | 项目备案情况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合计 | ||||
1 | 新增年产5,000吨电池级碳酸锂和1,500吨无水氯化锂技改扩能项目 | 23,630 | 11,815 | 11,815 | 23,630 | 四川省射洪县经济委员会射经[2009]52号文、射经发[2007]101号文 |
2 | 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 2,867 | 2,867 | 2,867 | 四川省射洪县经济委员会射经发[2008]47号文备案 | |
合 计 | 26,497 | 14,682 | 11,815 | 26,497 | - |
注:募集资金投资时间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下一月度开始计算。
本次募集资金将对上述项目同时安排实施,如果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投资总额,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自筹解决。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已利用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合计2,676.76万元投入上述项目的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先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再以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投资建设上述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
(一)新增年产5,000吨电池级碳酸锂和1,500吨无水氯化锂技改扩能项目
锂被誉为“能源金属”,在电池工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锂电池是以锂为阳极的高效化学电源,是目前综合性能最好的电池体系。与传统电池相比,锂电池的优点十分明显:①工作电压高,锂电池的工作电压在3.6V,是镍镉和镍氢电池工作电压的三倍;②能量比高,锂电池能量比目前已达140Wh/kg,是镍镉电池的3 倍,镍氢电池的1.5 倍;③循环寿命长,目前锂电池循环寿命已达1,000 次以上,在低放电深度下可达几万次,大大优于其他二次电池;④自放电小,锂电池月自放电率仅为6-8%,远低于镍镉电池(25~30%)及镍氢电池(30~40%);⑤无记忆效应,可以根据要求随时充电,而不会降低电池性能;⑥对环境无污染,锂电池中不存在有害物质,是名副其实的“绿色电池”。
由于锂电池具有上述优越的性能特点,因此在军事上和商业上均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自20世纪70年代起,美国、日本、法国、德国、以色列、中国等国家均相继开展了锂电池的研究工作,不断开发出锂电池新产品,进入世界市场。
2009年国内电池级碳酸锂的需求量约为8,000吨。根据电池级碳酸锂应用领域的扩展和用量的增长情况,谨慎估计(仅考虑手机、数码电子产品等小型移动设备市场),2010年国内电池级碳酸锂需求将达到10,000吨,2012年将达到14,000吨。由于目前锂电池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尚处于研发过程中,未实现大规模产业化生产,对电池级碳酸锂的需求还未转化为现实需求,因此电池级碳酸锂的在此领域的大规模应用进程尚不确定。随着动力锂电池产业化的突破,电池级碳酸锂的市场需求将有可能快速增长。
氯化锂是一种应用十分广泛的锂产品。氯化锂可以作为熔盐电解生产金属锂的原料;在新材料领域,作为高分子材料聚苯硫醚等产品的催化剂、甲壳素的生产等;用于空调除湿剂、漂白剂、杀虫剂、合成纤维、锂电池、太阳能电池、金属合金焊接剂或助焊剂;用于锂A分子筛的生产,用以气体净化;在医药上用于治疗糖尿病、遗传研究;在生物学中用于分离提取RNA及少量DNA的提取和纯化;作为诱发剂,应用于食品(啤酒)、医药、环保等行业选育优质菌种,培育高产菌株、合成医药中间体,对菌种进行遗传改造。此外,在有机结构分析方面,氯化锂是一种重要的阳离子添加剂;氯化锂及其衍生产品在受控核聚变反应、铝锂合金、锂电池、光通信中的非线性光学材料等行业的需求大幅增长等。
目前我国无水氯化锂需求量较大,供求状况明显失衡,由于生产工艺及生产成本等方面的原因,目前基本上没有专业生产无水氯化锂的企业。2007年国内产量仅为3,000吨左右,当年进口5,330吨,其余近5,000吨的缺口是由企业购买碳酸锂或氢氧化锂进行生产满足自身需要。国内有能力生产无水氯化锂的企业基本上都以自用为主,很少有对外销售。根据海关数据统计,2008年全国氯化锂进口量为7,796吨,供需缺口进一步扩大。根据氯化锂应用领域的扩展和用量的增长情况,公司预计2012年市场需求将达到20,000吨左右。
(二)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我国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形势日显紧迫,产业技术和企业技术装备落后,技术创新特别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技术储备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锂产业的发展。面对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行业竞争态势,企业必须优化矿石提锂的工艺技术,加快储备和提炼锂高端产品的生产技术,建立自主创新体系,占领锂行业的技术高地,本项目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的。
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全球锂电池工业仍是一个持续发展时期,相关的高端锂系列产品如电池级磷酸二氢锂、高纯金属锂、锰酸锂、镍酸锂、磷酸亚铁锂和六氟磷酸锂等相应地也有了较大发展空间;微电子、光电产业需求的铌酸锂、钽酸锂、碲酸锂单晶产品的市场才刚刚起步,对锂产品的需求呈持续上升趋势,高端锂产品将迎来一个崭新的发展周期。为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必须在发挥现有主导产品成本优势、产品品质优势前提下,扩建技术中心,积极研发具有前瞻性的锂产品是十分迫切而必要的。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分析
(一)新增年产5,000吨电池级碳酸锂和1,500吨无水氯化锂技改扩能项目
该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达产后项目年平均销售收入26,217.95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5,142.23万元,年平均净利润4,370.90万元,年平均投资利润率18.50%。
(二)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该项目属于研究开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效益体现在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中。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特别风险外,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主要风险:
(一)市场风险
1、产品结构集中导致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主导产品为工业级碳酸锂和电池级碳酸锂。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1-6月,本公司营业收入中工业级碳酸锂和电池级碳酸锂合计占比分别为84.28%、77.91%、69.03%和64.49%。这种集中的产品结构降低了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为此,公司在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提出了明确的产品结构调整目标,公司以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推动产品结构的优化,通过实施包括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内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计划,开发各种新的高端锂产品,丰富产品结构,巩固公司在国内锂行业的地位。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形成年产3,000吨工业级碳酸锂、7,500吨电池级碳酸锂、3,000吨无水氯化锂、1,500吨氢氧化锂、600吨高纯碳酸锂/磷酸二氢锂和200吨金属锂的生产能力,成为全球主要的锂产品生产企业之一。
2、市场竞争风险
本公司主导产品之一工业级碳酸锂作为基础锂产品,其生产技术成熟,进入门坎低,生产厂家较多,特别是以盐湖卤水为原料的世界三大锂产品生产企业SQM、FMC和Chemetall的主导产品之一均为工业级碳酸锂,已进入中国市场多年,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对此,公司坚持实施错位竞争战略,不断加强技术开发,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在利润构成中高端锂产品电池级碳酸锂所占的毛利比例不断上升。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1-6月,公司工业级碳酸锂产品实现的收入分别占公司总收入的43.20%、26.26%、16.20%和11.46%,实现的毛利额分别占公司毛利总额的41.83%、21.91%、9.73%和9.82%;同期电池级碳酸锂实现的收入分别占公司总收入的41.08%、51.65%、52.82%和53.02%,实现的毛利额分别占公司毛利总额的54.50%、69.45%、73.32%和67.02%。
尽管公司积极向电池级碳酸锂、无水氯化锂、高纯碳酸锂、磷酸二氢锂等高端锂产品领域拓展,业务发展呈现良好态势,电池级碳酸锂国内市场份额第一,但如果公司未能进一步扩大高端锂产品的生产能力和销售量,成功实现从基础锂产品向高端锂产品的转型,公司将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削弱自身的竞争优势,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1、技术进步的风险
高端锂产品附加值高,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也是公司的发展方向,但其技术含量高,生产工艺流程复杂,开发与生产难度大,检测水平要求高,生产要求十分严格。虽然公司在国内同行业内已积累了较强的技术优势,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新能源、新材料工业的迅速发展,高端锂产品的开发和应用也将加速发展。公司如不能继续保持并巩固已有的技术优势地位,将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2、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在世界同行业内独家拥有矿石法生产电池级碳酸锂和电池级无水氯化锂的核心技术,树立了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公司充分利用专利武器加强核心技术保护,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了五项发明专利,均已获得授权。此外,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主要从三个方面控制核心技术的泄密风险:(1)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书;(2)在关键工艺节点,采取工作人员定点工作制度;(3)完善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制度,保持稳定的研发技术团队。公司拥有的技术优势是实现快速增长的重要保障,一旦本公司的核心生产工艺技术泄密,将影响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3、公司部分专利权存在争议的风险
目前,本公司拥有5项发明专利、30项外观设计专利。2010年5月26日,海门容汇通用锂业有限公司就本公司“电池级无水氯化锂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0710050050.0)、“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0710051016.5)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并获受理。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上述两项专利权仍然有效。由于海门容汇通用锂业有限公司提出了专利权无效请求,该两项专利处于无效审查程序中,该两项专利所载明的生产技术是否能够继续获得专利权保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
(三)人力资源不足的风险
公司规模的扩大、产品系列的增加,以及产品技术含量的提高,必然对公司的生产组织、内部管理、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满足这些要求需要大量的人才。公司已采取加大引进人才力度及通过外送内训的方式开发现有人力资源来解决人才的需求,目前公司人力资源基本满足需要。
本次股票成功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大幅增长,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迫切需要包括技术、研发、管理、销售等方面的高级人才。作为民营企业,公司虽然在用人机制方面有更大的灵活性,具有良好的人才引入制度和比较完善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但本公司在引入高素质的人才方面仍然存在不确定性,不排除无法引进合适的人才或引入人才流失的可能性。
(四)财务风险
1、存货比重较高所导致的风险
本公司存货金额及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一直较高。2007年末、2008年末、2009年末和2010年6月末的存货余额分别为9,861.35万元、11,005.74万元、8,102.86万元和11,802.6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7.35%、54.69%、40.72%和54.07%。
2007年末、2008年末、2009年末和2010年6月末,公司原材料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52.78%、42.40%、46.91%和56.09%。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原材料锂辉石全部从澳大利亚进口,采购周期较长。为保证生产的连续,公司需要预先准备相应的原材料库存。
如果公司存货管理水平下降,较高的存货比重不仅影响资金周转速度,增加公司的资金压力,还可能因市场需求的变化发生存货跌价的风险。
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1-6月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分别为42.12%、18.94%、13.35%和6.20%。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实施和达产需要一定时间,尽管公司目前已对募集资金运用的主要项目开始投入以加快投产进度,未来几年公司收入、净利润可能增加,但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增加的幅度可能高于公司净利润增长的幅度,公司发行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3、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两个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增加21,497万元。项目建成后公司每年平均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费用1,748.58万元。尽管募投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以增加营业收入26,217.95万元、利润总额5,142.23万元,但如果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募投项目的产品预测价格大幅度下降,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公司可能面临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大幅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五)政策风险
1、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经测算, 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1-6月分别减免企业所得税1,343.35万元、475.38万元、398.57万元和193.72万元;此外,本公司2007年、2008年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金额分别为282.62万元、453.44万元,2009年享受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39.21万元。报告期内上述各项税收优惠合计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5.64%、21.23%、12.00%和10.18%。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7]39号《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政策停止执行,公司新增国产设备不再享有抵免政策。
如果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能通过复审导致公司不能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2、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但在锂产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废渣,其他生产过程中也会产生少量的废气、废水、粉尘。虽然公司历年来公司按环保要求投入了大量资金开展“三废”的治理,已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和排放,但是随着社会公众环保意识的逐步增强,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将更加严格。如果国家环保政策有所改变,环保标准提高,新的环保标准超出公司“三废”处理设计能力,本公司的生产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和影响,公司有可能需要追加环保投入,从而导致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影响公司的收益水平。
(六)汇率风险
公司核心原材料锂辉石需要进口,并有部分产品出口。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1-6月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91.96万元、17.14万元、-22.97万元和-25.70万元。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导致了人民币汇率的显著波动。随着公司对外销售、采购的金额的进一步增加,在未来较长时期内预计公司进口规模将持续超过出口规模,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合同,或者交易金额未超过500万元,但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锂辉石长期购货合同
1、2008年8月20日,发行人与塔力森公司签订锂辉石长期购货合同。在初始合同期限内(即协议签署日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在每个合同年中至少购买80,000吨锂辉石,其中50,000吨按合同固定价格执行,剩余30,000多吨按该合同年开始前一年的9月30日或之前确定的价格执行。除非一方提前12个月书面终止,协议到期时将无限期自动续签,续签期限为1年(或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期限)。
2、2010年5月6日,发行人与塔力森公司就2009-2011年锂辉石长期采购协议签订补充合同,将合同期限修定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采购价格每半年确定一次,在该半年内的采购价格固定不变; 2011年基础采购数量为10万吨,2012年基础采购数量为12.50万吨,2013-2015年基础采购数量为15万吨,在基础采购量之外,发行人还可优先按确定价格追加采购。
(二)采购合同
2010年1月21日,发行人与塔力森公司签订编号为“SICHUAN IANQI/SC6.0/2010/02”《锂辉石销售合同》,在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向塔力森公司采购规格为6.0的锂辉石42,000吨,合同单价为230美元/吨,到岸合同总价款为966万美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采购合同已执行31,000吨。
(三)销售合同
1、2010年1月7日,发行人与深圳兆码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射01001010”的《长期买卖合同》,发行人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向深圳兆码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纯度大于或等于99.50%的碳酸锂480-500吨,具体单价由双方根据当时市场情况,随行就市,共同协商确定。
2、2010年1月26日,发行人与常州高博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射01001038”的《长期买卖合同》,发行人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向常州高博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纯度大于或等于99.50%的碳酸锂150-200吨,具体单价由双方根据当时市场情况,随行就市,共同协商确定。
(四)发行人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授信合同
1、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借款余额为12,350万元,借款合同如下:
借款单位 | 金额(万元) | 借款期限 | 年利率 | 担保方式 |
中国农业银行射洪县支行 | 2,000 | 2009.6.26-2012.6.25 | 5.40% | 抵押担保 |
中国农业银行射洪县支行 | 1,500 | 2009.6.29-2012.6.28 | 5.40% | 抵押担保 |
中国农业银行射洪县支行 | 1,500 | 2009.9.2-2012.9.1 | 5.31% | 信用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射洪县支行 | 1,000 | 2009.9.21-2010.9.20 | 5.31% | 抵押担保 |
中国农业银行射洪县支行 | 1,000 | 2009.9.23-2010.9.22 | 5.31% | 信用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射洪县支行 | 1,000 | 2010.6.12-2011.6.11 | 5.31% | 抵押担保 |
中国农业银行射洪县支行 | 900 | 2010.7.2-2011.7.1 | 5.31% | 保证担保 |
中国工商银行射洪支行 | 950 | 2009.9.17-2010.9.16 | 5.31% | 抵押担保 |
中国建设银行射洪支行 | 500 | 2009.9.28-2010.9.27 | 5.31% | 抵押担保 |
中国建设银行射洪支行 | 2,000 | 2010.4.1-2011.3.31 | 5.31% | 保证担保 |
合计 | 12,350 | - | - | - |
2、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2,500万元为信用借款外,发行人其他借款分别由如下抵押、保证合同担保:
(1)2008年10月16日,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射洪县支行签订了编号为“51906200800002477”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自2008年10月16日起至2010年10月15日止,可为实际形成最高余额2,311.80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在该抵押合同项下,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借款2,000万元。
(2)2008年12月8日,天齐五矿与中国农业银行射洪县支行签订了编号为“51905200800001202”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终止履行原“51905200700000099”号《最高额保证合同》,自2008年12月8日起至2010年12月7日止,天齐五矿为发行人实际形成最高余额为1,100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在该保证合同项下,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借款900万元。具体情况参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于关联交易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3)2009年6月18日,发行人与遂宁市商业银行射洪支行签订了遂商行抵字[2009]第2007号《抵押合同》,发行人以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评估作价10,372,283.00元。在该抵押合同项下,截至2010年6月30日,发行人无实际借款。
(4)2009年6月22日,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射洪县支行签订了编号为“51906200900003575”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其中:房屋建筑物共计59项(建筑面积为39,351.23㎡),土地使用权三宗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08,025.40㎡)。自2009年6月22日起至2012年6月21日止,可为实际形成最高余额3,641.24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在该抵押合同项下,截至2010年6月30日,发行人实际借款3,500万元。
(5)2009年7月23日,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射洪支行签订了信贷抵押(2009)007号《抵押合同》,发行人以机器设备248台/套作为抵押物,评估作价1,798.90元。在该抵押合同项下,截至2010年6月30日,发行人实际借款500万元。
(6)2009年7月27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射洪支行签订了2009年射洪(抵)字第0008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发行人以雅安华汇土地使用权32,865.77㎡,房屋建筑物4栋(建筑面积14,349.45㎡)作为抵押物,自2009年7月27日起至2014年7月26日止,可为实际形成最高余额950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在该抵押合同项下,截至2010年6月30日,发行人实际借款950万元。
(7)2009年8月18日,天齐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射洪支行签订了编号为信贷保证(2009)00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自2009年8月至2010年8月,天齐集团为发行人实际形成最高余额为21,460,250.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在该保证合同项下,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借款2,000万元。
(8)2010年6月3日,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射洪县支行签订了编号为“51906201000005099”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土地使用权一宗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1,042.60㎡)作为抵押。自2010年6月3日起至2012年6月2日止,可为实际形成最高余额2,273.45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在该抵押合同项下,截至2010年6月30日,发行人实际借款1,000万元。
3、2009年8月18日,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射洪支行签订了编号为信贷(2009)024号《人民币额度借款合同》,在2009年7月23日至2010年7月22日期间,可循环使用500万元借款额度。在该额度借款合同项下,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实际借款。
(五)探矿权合同、委托施工合同及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1、2008年11月24日,宏达天齐与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签订川探矿权招拍挂合同〔2008〕030号《四川省雅江县措拉锂辉石详查探矿权拍卖出让合同书》,以3,500万元的价格取得对四川省雅江县措拉锂辉石详查探矿权,勘查面积17.98平方公里,有效期限自2008年12月30日至2011年12月30日。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2010年2月10日核发的T51320081203021204号《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该矿区面积调整为23.54平方公里。
2、2009年4月1日,宏达天齐与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O八地质队签订了《四川省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详查委托施工合同书》,委托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O八地质队承担《四川省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详查》项目的地质勘查施工工作,合同期限为签定之日至2010年12月31日。根据设计工作量预算结果,双方约定合同总价款为1,029.07万元,其中2009年度工作费用为592.26万元,2010年度工作费用为436.51万元。截至2010年6月30日,宏达天齐已支付工作费用1,080万元。
3、2010年4月16日,宏达天齐与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签订了《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委托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就四川天齐锂业雅江措拉锂辉石矿采选工程进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总金额750万元。截至2010年6月30日,宏达天齐已累计支付设计费用15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专利权事项
目前,本公司拥有5项发明专利、30项外观设计专利。2010年5月26日,海门容汇通用锂业有限公司就本公司“电池级无水氯化锂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0710050050.0)、“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0710051016.5)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并获受理。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上述两项专利权仍然有效。由于海门容汇通用锂业有限公司提出了专利权无效请求,该两项专利处于无效审查程序中,该两项专利所载明的生产技术是否能够继续获得专利权保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2010)》的规定,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通常仅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不承担全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义务。而本公司拥有的“电池级无水氯化锂的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0710050050.0)和“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的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0710051016.5)两项发明专利通过了国家专利行政部门严格的实质审查程序并获得授权,目前权利状况稳定。
如果公司拥有的上述两项专利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该两项技术将不再受到《专利法》的保护,任何第三人均可以按照本公司已经公开的技术文件生产相关产品,从而加剧市场竞争。但鉴于以下情况,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1)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池级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工业级氢氧化锂和普通无水氯化锂,其中电池级碳酸锂是最重要的产品品种,而且是未来发展的重点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使用上述两项专利技术生产的电池级无水氯化锂和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两类产品的产量很小。电池级无水氯化锂尚未生产;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2007年无生产,2008年产出74.59吨,对外销售33.13吨,实现收入1,328,915.00元,占公司当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47%;2009年产出85吨,对外销售19.30吨,实现收入745,225.00元,占公司当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24%。该两类产品对本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和收入利润结构的影响很小。
(2)即使上述两项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也不会导致本公司停止电池级无水氯化锂和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两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仍可以使用上述两项专利载明的技术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
(3)在公司的电池级无水氯化锂和电池级氢氧化锂两类产品的生产过程中,除主要的工艺流程为上述两项专利技术外,还需要运用自主研发的相关优化专有技术,例如:电池级无水氯化锂生产过程中加入特制的除去生产过程中杂质的精制剂(该精制剂系公司目前拥有的专利,专利号ZL200710050051.5),保证产品质量。因此,即使在上述两项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任何第三人均可以按照已经公开的技术文件生产相关产品的情况下,公司生产的相关产品在品质上仍然能够保持先进性,进而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4)为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天齐锂业控股股东天齐集团做出郑重承诺:如果因上述专利未来发生的纠纷导致本公司产生任何损失或赔偿责任,将由其全额承担。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拥有的“电池级无水氯化锂的制备方法”和“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的制备方法”两项发明专利权利目前状况稳定,即使被宣告无效,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亦不会受到重大影响。此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天齐集团承诺承担发行人上述专利未来发生的任何纠纷而导致发行人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赔偿责任。因此,发行人目前的专利权纠纷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对外担保、诉讼与仲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本公司无任何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等事项;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没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受到刑事起诉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名称 | 住所 | 联系电话 | 传真 | 经办人或联系人 |
发行人: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射洪县太和镇城北 | 0825-6691338 | 0825-6691338 | 李波 |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 028-86690036 028-86692803 | 028-86690020 | 唐宏、邹学森 |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22层G座 | 028-86203818 | 028-86203819 | 张如积、刘荣 |
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 010-65542288 | 010-65547190 | 尹淑萍、龚正平 |
资产评估机构: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天仙桥南路3号汇江楼5楼 | 028-86650030 | 028-86652220 | 杨梅、唐燕 |
资产评估机构:四川华衡房地产地价评估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天仙桥南路3号汇江楼5楼 | 028-86650030 | 028-86652220 | 邓林峰、袁仕荣 |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 0755-25938000 | 0755-25988122 | - |
收款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成都市新华支行 | - | - | - | -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 - | - | -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事 项 | 日 期 |
1、询价推介时间 | 2010年8月11日-2010年8月13日 |
2、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 2010年8月17日 |
3、申购日期 | 2010年8月18日 |
4、缴款日期 | 2010年8月18日 |
5、股票上市日期 |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之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和时间
(一)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射洪县太和镇城北
电话:0825-6691338
传真:0825-6691338
联系人:李波
查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地址:四川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电话:028-86690085、86690036 传真:028-86690020
联系人:唐宏、邹学森
查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8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