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0-36
关于暂停公司子公司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两房地产
项目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绍兴县安昌镇人民政府的通知:由于绍兴县安昌镇是个历史古镇,现政府要对安昌古镇进行建设规划,公司子公司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两房产项目----旭成花园项目和古镇风情小区项目地处于安昌古镇门口,绍兴县安昌镇人民政府有意向收回该两房产建设用地。
旭成花园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于2009年11月13日在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以3330万元拍得,该地块出让面积为12768㎡,用途为住商。该地块位于绍兴县安昌镇安康路以南、昌庆路以东,该项目北靠镇主要道路安康路,东侧为居民自建房,南侧为西海湖,西侧为规划昌庆路。规划用地面积为13622㎡,净用地面积为13229㎡,总建筑物面积为2116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9142㎡,商业建筑面积为1826㎡,建筑密度28%,容积率为1.60,绿地率为30%。目前该项目已经在绍兴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准文号为绍发开联备案〔2009〕12号。
古镇风情小区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于2009年11月13日在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以5570万元拍得。该地块出让面积为21340㎡,用途为住商,总建筑面积为25608㎡,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23208㎡,商用建筑面积为2200㎡,建筑密度为31.6%,容积率为1.2,绿地率为30%。该项目东靠镇主要道路安华北路,南侧为齐大路,西侧为古镇停车场,北侧为河流。该项目已在绍兴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其批准文号为绍发开联备案〔2009〕11号。
详见公司2010年1月23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010-03《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暨资产置换公告》
由于目前该事项处于初步商讨中,绍兴县安昌镇人民政府是否会收回该两地块存在不确定性,为减少项目建设成本,董事会决定暂停该两房地产项目建设,公司将继续公告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临2010-37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审议情况:公司2010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濮黎明先生、林红卫先生对增补日常关联交易预测议案履行了回避义务,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以上议案。此议案尚须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二)拟增补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与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参股公司,其股东构成为:本公司持有四海氨纶43.415%股份,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四海氨纶28.835%的股份,英属维尔京群岛晓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四海氨纶27.75%的股份,公司发生此类关联交易是销售所需。主要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人 | 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总金额 |
| 销售商品 | 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 | 约5000 | 2972 |
| 合计 | 约5000 | 2972 |
二、关联方介绍
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寿浩良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差别化氨纶纤维;加工、销售:纺织用纸筒管、纸质包装制品。
截止2009年12月31日,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87,461.84万元,负责总额为56,282.67万元,净资产为31,179.17万元,营业收入30,886.73万元,营业利润为901.06万元。
三、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其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本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销售商品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的确定,不低于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销售商品的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是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有利于公司商品市场的稳定。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的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年初至本报告日,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报告日,公司与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59,438,419.81元,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增补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经我们事先核实,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的情形。
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履行了回避义务。
八、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 临2010-38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 8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公司绍兴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8月2日以电话形式通知各董事,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8 名,董事王金马先生因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预案》
1、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原文: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测试仪器,电子计算机及电子元器件的制造;工业自动化控制测试仪器,计算机网络工程,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服务、转让,普通机械,电气机械及器材,金属制品,试验机,试验检测仪器,光学仪器,科学器材,电子计算机及电子元器件产品的制造,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生产、开发、销售工业、民用产品(除专营),国内贸易(除专营);承办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粮油食品,土产土畜,纺织丝绸,服装,工艺品,轻工业品,化工产品,机电产品,计算机网络信息,摄影及扩印,柜台、网、屋租赁。销售差别化氨纶纤维,中高档纺织面料。
修改后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测试仪器,电子计算机及电子元器件的制造;工业自动化控制测试仪器,计算机网络工程,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服务、转让,普通机械,电气机械及器材,金属制品,试验机,试验检测仪器,光学仪器,科学器材,电子计算机及电子元器件产品的制造,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生产、开发、销售工业、民用产品(除专营),国内贸易(除专营);承办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纺织丝绸,服装,工艺品,轻工业品,化工产品,机电产品,计算机网络信息,摄影及扩印,柜台、网、屋租赁。销售差别化氨纶纤维,中高档纺织面料。
删除:粮油食品,土畜土产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须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周应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原独立董事求嫣红女士的辞职申请,经控股股东和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现补选周应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董事任职期限至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后选人简历:
周应苗先生,男,1962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绍兴市第一税务师事务所所长,2000年1月至2000年12月绍兴天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1年1月至今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其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内容详见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告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预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其交易对方为浙江绍兴昕欣纺织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关联董事濮黎明先生、李权先生、林红卫先生、楼东平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内容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停公司子公司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两房地产项目建设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暂停公司子公司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两房地产项目建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预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红卫先生、濮黎明先生回避表决。(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增补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须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0年8月26日上午9:30在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临2010-39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0年8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绍兴管理总部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18日
(七)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10年8月1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周应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增补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议案》
详细内容请详见2010年8月11日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0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以前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绍兴管理总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及参会提交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于会议当日提交上述第1或2项文件。
(五)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董宋萍 吴利辉
电话:0575-81182951
传真:0575-8118295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时代广场H 座19楼西
邮编:321000
2、参加会议股东其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备查文件:关于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名称(姓名):
注册号(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会议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表指示;
| 序号 | 审 议 事 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公司章程修正案议案》 | |||
| 2 | 《关于补选周应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增补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议案》 |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2、经传真登记后请将委托书原件与股东登记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寄至本公司。
3、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账号。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 临2010-40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00时在公司绍兴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8月2日以电话形式通知各监事。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肖如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预案》。
监事会对公司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债权转让事项进行了检查,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四海氨纶尽快全额收回合约定金,控制四海氨纶的公司风险,提高四海氨纶公司质量,减少四海氨纶的损失,同时也保障了本公司的权益,本议案内容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停公司子公司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两房地产项目建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暂停公司子公司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两房地产项目建设的公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预案》
监事会对公司增补2010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检查,认为:该关联交易为公司的正常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0年八月十日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核意见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核推荐周应苗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通过对上面候选人情况的深入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应苗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未发现有不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存在。
提名委员会委员:舒 建
黄来云
李 权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周应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2010年8月9日,公司独立董事求嫣红女士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书,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而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司提名补选周应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经我们审阅周应苗先生的履历,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因此,在深交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的情况下同意将《关于补选周应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徐茂龙
舒 建
求嫣红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八月十日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债权转让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浙江绍兴昕欣纺织有限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濮黎明先生、李权先生、林红卫先生、楼东平先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关联股东将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在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协议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债权转让可以控制四海氨纶的经营风险,保证上市公司的权益;同时可以改善四海氨纶的财务状况,增加四海氨纶的日常现金供给,优化四海氨纶资产结构,促进四海氨纶的长远发展。
独立董事:徐茂龙
舒 建
求 嫣 红
二0一0年八月十日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增补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增补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经我们事先核实,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的情形。
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履行了回避义务。
独立董事:徐茂龙
舒 建
求嫣红
二0一0年八月十日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周应苗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 月10日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周应苗,作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周应苗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周应苗 (签署)
日 期: 2010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