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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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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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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7 股票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0-03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事宜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8月14日进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0年8月16日开市起复牌。

    根据公司于2010年8月2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的会议通知,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8月13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1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3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朱在龙先生的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朱在龙先生回避表决,由12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自查,公司已经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条件。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由于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朱在龙先生的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朱在龙先生回避表决,由12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逐项进行表决。

    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及认购方式(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发行对象均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3、发行对象(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

    已确定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朱在龙先生,其将认购不低于500万股股份。

    其余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其他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等原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其余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后,其单独或/和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过5,000万股。

    4、发行数量(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不超过16,000万股(含16,000万股),其中朱在龙先生认购不低于500万股。在该发行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0年8月14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6.23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等情况协商确定。控股股东朱在龙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

    6、限售期(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朱在龙先生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完成前尚未分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8、上市地点(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募集资金用途(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公司年产6.8万吨绿色环保再生生活用纸项目。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使项目尽快建成并产生效益,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10、决议的有效期(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尚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朱在龙先生的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朱在龙先生回避表决,由12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公告编号为临2010-035。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朱在龙先生的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朱在龙先生回避表决,由12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年产6.8万吨绿色环保再生生活用纸项目。该项目的具体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附件《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朱在龙先生的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朱在龙先生回避表决,由12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同意公司与朱在龙先生于2010年8月13日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公告编号为临2010-036。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朱在龙先生的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朱在龙先生回避表决,由12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公告编号为临2010-037;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文号为天健审〔2010〕3806号的《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全文公布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朱在龙先生的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朱在龙先生回避表决,由12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包括:

    1、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的选择等具体事宜);

    2、如发行前有新的法规和政策要求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国家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酌情决定非公开发行计划延期实施;

    4、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认购协议等),聘请保荐人(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5、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的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它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由于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朱在龙先生的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朱在龙先生回避表决,由12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为积极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0-03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0年8月13日召开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朱在龙先生在内的不超过10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16,000万股(含16,000万股),公司的控股股东朱在龙将认购不低于500万股股份,其余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其余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后,其单独或/和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过5,000万股。购买本次发行股票的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

    关联人回避事宜:朱在龙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1.42%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朱在龙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朱在龙已对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本次交易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朱在龙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本公司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朱在龙先生在内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不超过16,000万股(含16,000万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的控股股东朱在龙先生将认购不低于500万股股份,其余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以竞价方式确定。朱在龙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朱在龙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2010年8月13日,朱在龙先生与本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或“本合同”)。

    朱在龙先生目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1.42%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朱在龙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朱在龙已对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朱在龙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尚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朱在龙先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现年46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浙江省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1985年起历任浙江省平湖市第二造纸厂组长、主任、科长、副厂长,1996 起任浙江景兴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9月起担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兼任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浙江顶兴纸业有限公司、南京景兴纸业有限公司、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省嘉兴市政协委员,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浙江省包装技术协会副会长,嘉兴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在龙先生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

    3、关联方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

    控股股东朱在龙除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外,不存在控制其他关联企业的情况。

    三、《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本合同的签约主体为本公司和朱在龙先生。

    2、签订时间

    2010年8月13日。

    3、认购方式、认购方式与认购价格

    朱在龙先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中不少于500万股股票。

    朱在龙先生本次以现金认购。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价的90%。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根据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 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 乙方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认购价格相同。

    4、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次朱在龙先生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应在下列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时履行: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及关联交易事项;

    (2)甲方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5、股份限售期

    朱在龙先生承诺:按本协议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违约责任条款

    (1)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声明和保证, 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 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该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将导致守约方最终不能取得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应当取得的利益该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预期取得的一切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0年8月14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6.23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等情况协商确定。控股股东朱在龙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发行后,所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年产6.8万吨绿色环保再生生活用纸项目建设,通过本次发行,一方面,公司可以有效把握市场机会扩大业务领域,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做大做强造纸主业;另一方面,将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及持续盈利能力,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的控股股东朱在龙先生参与认购体现了其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支持。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朱在龙之股份认购协议》的条款乃经本公司与朱在龙先生公平协商后拟定。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1、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朱在龙先生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朱在龙先生拟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不低于500万股股份,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知会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朱在龙先生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本次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朱在龙先生应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朱在龙先生发行股份的条件是公允的,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朱在龙与本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朱在龙之股份认购协议》;

    2、《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4、《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5、《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6、《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67 股票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0-03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根据贵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2007〕370号) 批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11月1日采用网上、网下定价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93,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09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217,370,000.00元。扣除承销佣金、保荐费等相关费用39,831,47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77,538,53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11月7日分别汇入本公司中信银行嘉兴分行人民币账户(账号7333010183900053018)1,000,000,000.00元及建设银行平湖支行人民币账户(账号33001637335059888588)177,538,530.00元。另支付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预付的保荐费等其他发行费用7,007,838.1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0,530,691.9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大信京验字(2007)第002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存放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112,565,168.44元(其中:应由募集资金归还流动资金代垫募投项目支出28,659,817.79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16,485,419.41元、手续费支出7,837.72元),明细情况如下:

    [注1]: 该账号系由原中信银行嘉兴分行7333010183900053018因银行系统升级变更而来。

    [注2]: 公司于2010年2月22日归还2009年流动资金代垫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8,659,817.79元,归还代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的余额为83,905,350.65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5,310.29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公司原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60 万吨高档包装纸板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包括40万吨牛皮箱板纸项目和20万吨白面牛卡纸项目)。由于2008年跌宕起伏的宏观环境,使得公司的生产经营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特别是受2008年下半年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使得公司主导产品牛皮箱板纸的供求关系发生突变。公司在评估经营现状及未来产品市场供求变化的情况后,终止实施公司原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40万吨牛皮箱板纸项目。该项变更已分别于2009年3月20日和2009年4月8日经公司董事会三届第十五次会议和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2009年4月22日,经公司董事会三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名称的议案》,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名称“年产60 万吨高档包装纸板技术改造工程”变更为“年产20万吨白面牛皮卡纸技术改造工程”,投资总额变更为人民币51,524万元。

    2.根据公司2009年4月22日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并经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因终止实施原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0万吨牛皮箱板纸项目”而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计人民币5.5亿元变更为流动资金。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超出本公司变更后的承诺投资金额3,786.29万元,主要系由于实际发生的工程结算支出大于项目原预算所致。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未全部使用的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7,053.07万元,经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变更为流动资金55,000.00万元,经变更后可用于募投项目的前次募集资金62,053.07万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已经投入使用55,310.29万元,尚结余8,390.54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1,648.54万元、手续费支出0.78万元)。根据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结余部分用于对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年产20 万吨白面牛卡纸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以实现该生产线单机生产多纸种并新增5 万吨产能规模。该技改项目的总投资为24,99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4,13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62万元),其中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结余进行改造该项目8,390.54万元,其余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改造。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结余部分8,390.54万元全部使用完毕,并相应注销了前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尚未投产,故未产生收益。

    四、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2007年度、2008年度及2009年度定期报告信息披露文件的有关内容一致。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0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0年6月30日,根据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增5 万吨产能技术改造,该技改项目总投资24,99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4,13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62万元),故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为2010年9月30日。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0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招股说明书原年产6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技术改造工程承诺效益为19,720万元,2009年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20万吨白面牛皮卡纸技术改造工程,承诺效益变更为6,115万元。

    [注2]: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尚未投产,故未产生收益。

    账户名称金融机构名称账号存储余额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嘉兴分行7333010182100075037[注1]111,958,906.5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平湖支行33001637335059888588606,261.90
    合 计  112,565,168.44[注2]

    招股说明书

    承诺投资项目

    招股说明书

    承诺投资总额

    变更后的承

    诺投资项目

    变更后的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

    资金额

    差额
    年产6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技术改造工程120,941.00年产20万吨白面牛皮卡纸技术改造工程51,524.0055,310.293,786.29
    合 计120,941.00 51,524.0055,310.293,786.29

    募集资金总额: 117,053.07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5,310.2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5,000.00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6.99%

     

    2007年: 11,466.82
     2008年: 15,138.35
     2009年: 28,705.12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年产6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

    技术改造工程

    年产20万吨白面牛皮卡纸技术改造工程120,941.0051,524.0055,310.29120,941.0051,524.0055,310.293,786.292010.9.30

    [注]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  2007年2008年2009年  
    1年产20万吨白面牛皮卡纸技术改造工程-6,115.00[注1]---[注2][注2]
     合 计-6,1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