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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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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0-03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13日上午10时在公司3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0年8月3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到会董事九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签字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2010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财务、会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燃气投资巽寮LNG永久气化站及配套管网项目的议案》。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燃气”)在惠州市惠东县设立分公司,分期投资建设巽寮LNG永久气化站及配套管网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8,015.30万元,其中30%以自有资金投入,其余投资款通过贷款解决。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惠州燃气

    注册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13-13A楼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钢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投资经营(专营惠州市范围内管道燃气业务),瓶装燃气经营,管道燃气网工程管理,销售燃气具、仪器仪表、建筑材料、管材,危险货物运输(2类)

    股东情况:本公司占87.5%股权,惠州市投资管理公司占12.5%股权

    惠州燃气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2008年12月31日 ( 已审)2009年12月31日

    (已审)

    2010年6月30日 (未审)
    总资产209,437,954.10249,381,425.18251,351,492.13
    其中:   
    货币资金23,305,881.8738,536,088.3527,811,500.41
    应收账款2,706,209.231,176,805.612,662,356.39
    总负债115,374,484.10148,707,938.14148,695,050.70
    股东权益94,063,470.00100,673,487.04102,656,441.43
    项 目2008年度(已审)2009年度(已审)2010年度(未审)
    净利润625,049.265,306,391.852,260,131.39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31,952,575.1942,146,462.9826,710,608.04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惠东县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位于惠东县巽寮湾稔平半岛,旅游资源丰富,燃气使用量潜力大。为拓展市场,惠州燃气拟在惠州市惠东县设立分公司,分期投资建设巽寮LNG永久气化站及配套管网项目。根据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巽寮LNG永久气化站及配套管网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为8,015.30万元,具体工程内容包括建设一座规模为6台150立方米低温储罐的LNG气化站,敷设中压天然气管道38.92公里等,近期工程投资为3,659万元,其余投资将根据实际对燃气需要的情况逐步实施,采取滚动式发展模式。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惠州燃气投资巽寮LNG永久气化站及配套管网项目有利于拓展业务,巩固其燃气经营的区域龙头地位,培育未来利润增长点,解决巽寮湾对燃气需求的需要。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六届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惠州燃气在惠州市惠东县设立分公司,分期投资建设巽寮LNG永久气化站及配套管网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8,015.30万元,其中30%以自有资金投入,其余投资款通过贷款解决;同意本项目在取得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开工建设;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公司参股的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公司)目前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结构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占51%股权,广西中稷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占26%股权,本公司占23%股权。南宁公司主要负责开发南宁电厂2×60万千瓦燃煤机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南宁电厂),该项目已于2009年12月30日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核准。

    按照南宁电厂的核准文件,项目动态总投资45.6亿元,其中项目资金本金为9.1亿元,因此南宁公司需新增注册资本9.05亿元。根据《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公司享有该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按23%出资比例计算,公司出资总额为20,930万元,除已经出资的1,150万元外,需新增投入19,780万元。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对异地投资非控股项目进行调整。经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放弃南宁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优先认缴出资权,不再增加对南宁公司的投资,所持南宁公司的股权比例随着南宁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相应减少。

    (二)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