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股份 编号:临2010-020
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了《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将公司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0 年8月23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0 年8月23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2、股权登记日:2010 年8月17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06号美克大厦6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应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就同一议案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多次重复申报,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7、出席会议人员
1)截至2010年8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以会议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他人(被委托之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和表决,或在会议通知载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8、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10年8月20日上午10:00—14:00时,下午15:30—19:30时。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调整版)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二)和股权转让解除协议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调整版)的议案;
5、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与第1、2、3、4项议案之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相关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三、其它事项:
1、会期一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06号
联系人:黄新、张燕
电话:0991—3836028
传真:0991—3628809、3838191
邮编:830011
3、本次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及相关事项
1、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8月23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在2010 年8月17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参与表决。
3、投票操作方法
1)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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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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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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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5)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美克股份”A 股的沪市投资者,对议案1 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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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某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则可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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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