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鼎盛天工 公告编号:临2010—23号
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10年7月3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0年8月18日上午1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6,957,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1】%。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受董事长李鹤鹏先生委托本次会议由郑尚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谢志华先生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谢志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增补一名独立董事,并选举谢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决议生效后即就职。
表决结果:同意【126,957,406】股,反对0股,弃权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股总数的100%,0 %,0 %。
三、本次会议不涉及分类表决事项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段屹峰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所有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2、 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鼎盛天工 公告编号:临2010—24号
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0年8月18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李鹤鹏董事长、黄晓敏副董事长、张文锁独立董事因公未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的三位董事,会前充分审阅了会议各项议案,并分别做出表决意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受董事长委托郑尚龙董事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天津鼎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新增3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 :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就此担保议案,会前公司征求了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此担保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经营流动资金贷款提供的担保,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在议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据核查,被担保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资产清晰,企业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3、此担保事项有助于控股子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均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且担保金额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28.20%,尚在公司风险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对天津鼎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新增3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鼎盛天工 公告编号:临2010—25号
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增强控股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确保本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的提高,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2010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天津鼎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公司)新增3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被担保人名称:天津鼎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北大街5号园内厂房
法人代表:李鹤鹏
注册资本:柒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新材料、机电一体化、电子与信息、环境科学和劳动保护的技术及产品);工程机械制造、加工、维修、租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机械电器设备批发兼零售。
鼎盛公司的财务状况: 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4042.34万元,总负债13082.78万元,净资产10959.56万元,资产负债率54.42%。
三、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上述担保资金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所需,该资金的投入有利于子公司经营能力的提高,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截至目前,公司2010年对子公司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值的28.2%,且担保风险尚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故此担保对公司整体经营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四、公司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5500万元,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均为控股子公司天津鼎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和鼎盛天工工程机械销售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担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产清晰,企业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此担保事项有助于控股子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均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且担保金额尚在公司风险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此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