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码:2010--46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于2010年8月19日(星期四)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1号洲际酒店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8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2名。胡绳木董事、于长春董事、夏清董事由于公务原因缺席本次会议,已分别授权方庆海董事、李恒远董事、刘朝安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公司4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翟若愚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委托人举手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批准《关于发布2010年中期业绩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10年中期业绩公告。
2、审议《关于为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运城发电公司”) 根据实际需要为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运城发电公司的其他股东方按股权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担保事项的详细情况,待担保协议内容拟定后另行发布公告。
3、审议批准《关于江苏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本公司的子公司江苏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大唐航运公司”)将其所有且未设定任何抵押及不存在任何质量、权利瑕疵的1艘载重7.6万吨散装货船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向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大唐财务公司”)办理期限为15年、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持有大唐财务公司52.50%的股份,同时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持有本公司36.07%的股份,故大唐航运公司与大唐财务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将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放弃表决权。
董事及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交易事项乃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有关大唐航运公司与大唐财务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详细情况待大唐航运公司与大唐财务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后另行发布公告。
4、审议《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大唐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每年度公司在大唐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拥有本公司约36.07%的股份,且大唐财务公司为大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故公司与大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其存款安排,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事项放弃表决权。
董事及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交易事项乃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述有关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有关金融服务协议的详细情形待公司与大唐财务公司正式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后另行发布公告。
上述第2、4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关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待具体时间确定后另行发布公告。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代码: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0--47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8月19日(星期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1号洲际酒店5层会议室举行。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11,033,355,969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2,310,037,578股的89.63%。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人 |
|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 4 |
| 外资股股东人数 | 1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322,658,720 |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7,750,115,359 |
|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572,543,361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62.96% |
|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4.65% |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翟若愚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
(四)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会议12人;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会议4人;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以下普通决议:
| 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 票数 | 赞成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 1 | 审议并批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组成人选的建议,包括: | |||||||
| (1) | 选举刘顺达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 8,320,290,132 | 99.97% | 2,368,588 | 0.03% | 0 | 0.00% | 是 |
| (2) | 选举胡绳木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 8,320,290,132 | 99.97% | 2,368,588 | 0.03% | 0 | 0.00% | 是 |
| (3) | 选举曹景山先生为执行董事 | 8,320,290,132 | 99.97% | 2,368,588 | 0.03% | 0 | 0.00% | 是 |
| (4) | 选举方庆海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 8,320,290,132 | 99.97% | 2,368,588 | 0.03% | 0 | 0.00% | 是 |
| (5) | 选举周刚先生为执行董事 | 8,320,290,132 | 99.97% | 2,368,588 | 0.03% | 0 | 0.00% | 是 |
| (6) | 选举刘海峡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 8,320,290,132 | 99.97% | 2,368,588 | 0.03% | 0 | 0.00% | 是 |
| (7) | 选举关天罡女士为非执行董事 | 8,315,288,572 | 99.91% | 7,370,148 | 0.09% | 0 | 0.00% | 是 |
| (8) | 选举苏铁岗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 8,320,290,132 | 99.97% | 2,368,588 | 0.03% | 0 | 0.00% | 是 |
| (9) | 选举叶永会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 8,315,288,572 | 99.91% | 7,370,148 | 0.09% | 0 | 0.00% | 是 |
| (10) | 选举李庚生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 8,320,290,132 | 99.97% | 2,368,588 | 0.03% | 0 | 0.00% | 是 |
| (11) | 选举李彦梦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8,322,658,720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是 |
| (12) | 选举赵遵廉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8,322,658,720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是 |
| (13) | 选举李恒远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8,322,658,720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是 |
| (14) | 选举赵洁女士为非独立非执行董事 | 8,322,658,720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是 |
| (15) | 选举姜国华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8,322,658,720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是 |
| 2 | 审议批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组成人选的建议,包括: | |||||||
| (1) | 选举张晓旭先生为监事 | 8,316,691,960 | 99.93% | 5,904,760 | 0.07% | 0 | 0.00% | 是 |
| (2) | 选举傅国强先生为监事 | 8,316,691,160 | 99.93% | 5,905,560 | 0.07% | 0 | 0.00% | 是 |
三、律师见证
本次会议经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的陶姗律师、杨萌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大唐发电《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大唐发电《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