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0 证券简称:六国化工 公告编号:2010-020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100,000,000股
发行价格:10.39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039,000,000.00元
2、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 发行对象 | 认购数量(股) | 限售期 |
1 |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2个月 |
2 |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2个月 |
3 | 江苏鑫惠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2个月 |
4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2个月 |
5 |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12个月 |
6 | 浙江天堂硅谷盈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0 | 12个月 |
7 | 铜陵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2个月 |
8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000,000 | 12个月 |
9 | 中钢投资有限公司 | 4,000,000 | 12个月 |
合 计 | 100,000,000 | — |
3、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0年8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1年8月24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00,000,000股A股股票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问题。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09年8月15日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六国化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09年9月2日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0年4月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2、2010年5月20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670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了本次发行。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9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专用账户。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公司指定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10 年8月13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会验字[2010]第4053号《验资报告》,确认:六国化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3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3,900.00万元,扣除支付的券商承销费和保荐费1,650.00万元后的实收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为102,250.00万元;截至2010年8月12日止,六国化工已收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壹拾亿贰仟贰佰伍拾万元整,均为货币资金。
(四)股权登记托管情况
2010年8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特定投资者现金认股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五)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六国化工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得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
(三)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根据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平均值的90%,即10.39元/股。
2010年8月3日,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确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发送对象名单,并向89家机构及个人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其中,基金公司20家、证券公司13家、保险机构投资者8家、除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发行人前20大股东(以2010年7月30日收盘后股东名册为准)中与前述机构无重复的股东7家(与前述机构无重复的股东共13家,其中6家联系不上),其他对象(含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41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2010年8月6日13:00-16:00期间),共有7家投资者将《申购报价单》以传真方式发送至宏源证券,全部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10.39元/股—11.59元/股。宏源证券与发行人对所有《申购报价单》进行了统一的簿记建档。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7家认购对象均在认购日(2010年8月6日)16:00前向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足额划付了认购保证金。经统计,截至2010年8月6日16:0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机构及个人投资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共计7,000万元,其中获得配售的认购保证金7,000万元,未获配售的认购保证金0元。
投资者报价情况如下(以各个投资者最高报价为标准,从高到低排列,申报价格相同的按照认购数量从大到小、认购时间从先到后的顺序排列):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每档报价 | 申购数量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否为有效申购报价单 |
元/股 | 万股 | ||||
1 |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 11.59 | 1,000 | 是 | 是 |
2 |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53 | 1,000 | 是 | 是 |
3 | 江苏鑫惠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45 | 1,000 | 是 | 是 |
4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10.39 | 1,500 | 是 | 是 |
5 |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39 | 1,000 | 是 | 是 |
6 | 浙江天堂硅谷盈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39 | 1,000 | 是 | 是 |
7 | 铜陵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0.39 | 1,000 | 是 | 是 |
合 计 | 7,500 | - | - |
经确认,以上全部报价均为符合《认购邀请书》规定条件的有效报价。在申报期结束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宏源证券根据申购人的有效报价,按照《认购邀请书》“如全部拟认购股数Mn<10,000万股且累计认购金额Sn<120,000万元,则最低认购价格Pn即为发行价格,所有认购对象将获得全额配售,同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已申购者的追加认购需求,如仍不足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以最低的有效价格即发行价格Pn向其他投资者进行发售”的规定确定了发行价格与发行规模:
1、发行价格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规则,确定最后的发行价为10.39元/股。本次10.39元/股的发行价格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10.39元/股相同;本次非公开接受认购人报价日为2010年8月6日,2010年8月6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为12.42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相当于接受认购人报价日前20个交易均价的83.66%。
2、发行股数及分配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报价情况,确定参加申购的7家投资者均获得全额配售,初次发行股份总数为7,500万股。
3、二次发行及发行结果
因提交有效报价的7家投资者全部拟认购股数仅7,500万股,低于发行人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证监许可[2010]670号规定的发行上限(10,000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10年8月9日上午按照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通过电话方式征求了7家已申购者的追加认购意向,7家已申购者追加认购意向如下: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是否追加认购 | 追加认购股数 |
1 |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 是 | 5,000,000股 |
2 |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否 | - |
3 | 江苏鑫惠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否 | - |
4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否 | - |
5 | 铜陵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否 | - |
6 |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 |
7 | 浙江天堂硅谷盈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否 | - |
合 计 | 5,000,000股 |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9日上午向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传真了《申购报价单》(追加部分),经发行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确认,其追加认购部分合法有效。
根据发行总量不超过1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的原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剩余部分(2,000万股)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向其他投资者进行发售,以下两家投资者同意按10.39元/股的发行价格认购剩余股份,具体申购及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申购股数(股)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否为有效申购 | 申购时间 | 获配股数(股) |
1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000,000 | 不需要 | 是 | 2010年8月9日 | 16,000,000 |
2 | 中钢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 | 是 | 是 | 2010年8月10日 | 4,000,000 |
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钢投资有限公司按10.39元/股的价格分别认购剩余的1,600万股和400万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为9家,未超过10家;募集资金总额为103,900万元,未超过120,000万元;均符合发行人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证监许可[2010]670号文的规定,合法有效。
最终确定的发行规模为10,000万股,在《认购邀请书》规定时间内(2010年8月6日13:00-16:00)提交有效报价的7家投资者均获得足额配售,计7,500万股;在二次发售过程中,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追加认购500万股,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钢投资有限公司分别获配1,600万股和400万股。
(四)募集资金情况:2010 年8月13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了会验字[2010]第4053号《验资报告》,确认:六国化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3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3,900.00万元,扣除支付的券商承销费和保荐费1,650.00万元后的实收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为102,250.00万元;截至2010年8月12日止,六国化工已收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壹拾亿贰仟贰佰伍拾万元整,均为货币资金。
(五)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投资者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限售期为12个月。
三、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10,000万股,未超过证监会核准的上限10,000万股,发行对象总数为9名,不超过10名,且全部现金认购对象申购报价均不低于10.39元/股,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数量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认购数量(股) | 限售期 |
1 |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2个月 |
2 |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2个月 |
3 | 江苏鑫惠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2个月 |
4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2个月 |
5 |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12个月 |
6 | 浙江天堂硅谷盈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0 | 12个月 |
7 | 铜陵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2个月 |
8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000,000 | 12个月 |
9 | 中钢投资有限公司 | 4,000,000 | 12个月 |
合 计 | 100,000,000 | — |
(二)各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各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京空港物流基地物流园8街1号
法定代表人:郏建青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无;一般经营项目: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租赁及其它经济合同的担保。
成立日期:2004年9月22日
(2)公司名称: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平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建斌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无;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证券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成立日期:2003年7月2日
(3)公司名称:江苏鑫惠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85号
法定代表人:应文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资产托管经营,财务咨询,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实物租赁,国内贸易。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日
(4)公司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33号
法定代表人:刘洋
注册资本:32,500万元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项目从事信托业务。
成立日期:1993年1月15日
(5)公司名称: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望江东路46号
法定代表人:杜长棣
注册资本:22,4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筹措、管理、经营本省基本建设基金、铁路建设基金和其他建设基金,产业投资、资本运营,投资咨询服务,投资项目相关的物资供应及产品销售,综合开发经营。
成立日期:1998年7月31日
(6)机构名称:浙江天堂硅谷盈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778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天堂硅谷恒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锦荣)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无;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设立日期:2010年7月30日
(7)公司名称:铜陵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铜陵市铜都大道与学士路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马苏安
注册资本:15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铜陵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工业投(融)资,投资基础设施,工业园区的开发和建设,基础工业设施的投资,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五金、化工产品(除危险品)、铜材、矿产品、土特产品代购代销、批发。(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前置审批项目除外)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30日
(8)公司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浩鸣
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外资比例低于25%)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成立日期:2004年3月18日
(9)公司名称:中钢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立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559,591,600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19层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实业、金融等项目的投资;企业并购、资产管理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设备租赁;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的销售。
成立日期:1986年12月30日
2、各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各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各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详见本节“三、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一)发行结果”。
4、限售期安排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5、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6、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不存在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的安排。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戎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5层
保荐代表人:赵文远、张炜
项目协办人:陈海军
联系人:王伟、朱俊峰、李琳、孙嘉薇
联系电话:010-88085885、88085881、88085882
联系传真:010-88085254、88085255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王立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
经办律师:史振凯、高柳风
联系电话:010-88092188
联系传真:010-88092150
(三)发行人审计验资机构
名称: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厚发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2号2105
经办人员:朱宗瑞、黄亚琼
联系电话:0551-3475871
联系传真:0551-2652879
第二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截至2010年7月30日):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1 | 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83,107,340 | 36.77% | 0 |
2 |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803,494 | 2.57% | 0 |
3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5,422,594 | 2.40% | 0 |
4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团险分红 | 1,691,930 | 0.75% | 0 |
5 | 成都泵类应用技术研究所 | 1,254,296 | 0.55% | 0 |
6 | 中国银行-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999,930 | 0.44% | 0 |
7 | 沈君达 | 986,355 | 0.44% | 0 |
8 | 杨伯晨 | 900,000 | 0.40% | 0 |
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 | 772,100 | 0.34% | 0 |
10 | 广发基金公司-交行-广发·交通银行积极成长资产管理计划1号 | 699,400 | 0.31% | 0 |
合 计 | 101,637,439 | 44.97% | 0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截至2010年8月24日):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1 | 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83,107,340 | 25.49% | 0 |
2 | 中海基金公司-深发-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000 | 4.91% | 16,000,000 |
3 |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 15,000,000 | 4.60% | 15,000,000 |
4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15,000,000 | 4.60% | 15,000,000 |
5 |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3.07% | 10,000,000 |
6 |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 | 3.07% | 10,000,000 |
7 | 江苏鑫惠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 | 3.07% | 10,000,000 |
8 | 铜陵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00 | 3.07% | 10,000,000 |
9 | 浙江天堂硅谷盈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10,000,000 | 3.07% | 10,000,000 |
10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5,422,594 | 1.66% | 0 |
合 计 | 184,529,934 | 56.60% | 96,000,000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流通股份 | - | - | 100,000,000 | 100,000,000 | 30.67 |
二、无限售流通股份 | 226,000,000 | 100 | - | 226,000,000 | 69.33 |
三、股份总数 | 226,000,000 | 100 | 100,000,000 | 326,000,000 | 100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最近一年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
本次非公开发行100,000,000股。以2009年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模拟计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如下:
发行前 | 发行后 | |
每股净资产(元) | 4.86 | 6.51 |
每股收益(元) | 0.24 | 0.17 |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六国化工2009年年度报告;
2、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201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
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200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
3、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额为226,00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股本总额为326,000,000股。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主营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及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出具日,公司业务及资产不存在整合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无对章程其他事项有修改调整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磷酸二铵、磷酸一铵和复合肥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延伸上游原材料产业链,进一步增强公司在高浓度磷复肥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降低了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了财务结构,提高了公司运用多元化融资的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完善公司上游产业链,控制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成本,降低产品生产成本,这将有效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达产,公司的原材料资金占用将有所下降,原材料成本进一步降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将相应增加。
(五)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进行,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铜化集团已做出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关闭其控股的铜陵市顺华合成氨有限公司。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除减少合成氨关联采购外,在业务关系和管理关系方面不会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是否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和资产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七)本次发行后,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讨论分析后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授权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大量增加公司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形。
第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70号文;
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4、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证报告;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的书面证明;
6、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套发行申报材料。
二、查询地点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港路
联系人:邢金俄
邮编:244023
电话:0562-3801675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发行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保荐代表人:
赵文远 张 炜
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