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接基金增加华泰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华泰证券自 2010年8月26日起代理销售华宝兴业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240016)。投资者可于该日起在华泰证券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基金定投等业务,同时,本基金也将参加华泰证券的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
一、基金转换业务
本公司自2010年8月26日起在华泰证券开通本基金与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宝康债券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债券基金(A/B类)和中证100指数基金(前端收费)之间的转换业务。
1、 转换费用
本基金与上述基金的转换,转换费用由二部分组成: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其中25%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例:某投资者T日将其持有的本基金4000份转换成大盘精选基金,T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1元,大盘精选基金份额净值为1.6243元。
计算过程如下:
转出金额=4000×1.001=4004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4004×0.5%=20.02元
转入金额=4004-20.02=3983.98元
净转入金额=3983.98/[1+(1.50%-1.50%)]=3983.98元
转入基金份额=3983.98/1.6243=2452.73份
则该投资者当日申请可获得2452.73份大盘精选基金份额。
2、 转换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华泰证券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基金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转换,后确认的份额后转换。
3、 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上述基金转出,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因为转换等非赎回原因导致投资人在华泰证券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该基金最低保留份额数量限制的,注册登记机构不作强制赎回处理。
4、 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华泰证券代理销售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2)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提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
1、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华泰证券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
2、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华泰证券就申请开办本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华泰证券的扣款金额为每月不低于人民币200元(含申购费)。
3、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华泰证券的规定并与华泰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2)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4、扣款方式
(1)华泰证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如因投资者提交变更、解约等申请而使扣款信息与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约定信息不符或基金管理人发布暂停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等情况,则此次扣款不成功。
(2)投资者需指定一个华泰证券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3)如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的,应遵循华泰证券的规定处理。
5、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正常的申购业务相同。若华泰证券处于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包括网上交易)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华泰证券的相关规定执行。
6、 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7、 变更与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指定基金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华泰证券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华泰证券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资料到华泰证券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华泰证券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华泰证券的具体规定。
三、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
本基金自公告之日起,将参加华泰证券的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前端收费模式下,原申购手续费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率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具体的费率优惠活动以华泰证券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注意事项
1、基金转换和基金定投等其他未明事项,请遵循华泰证券的具体规定。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请参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五、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华宝兴业基金服务热线:400-700-5588、021-38924558
2、华宝兴业基金网址:www.fsfund.com
3、华泰证券各营业网点
4、华泰证券网址: www.htsc.com.cn
5、华泰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