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代码573003) 截至2010年 8月20日份额累计净值为1.044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截止2010年8 月20日的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现将分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7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 本基金已于2010年8月25日完成权益登记和除息。
2、 红利发放日:2010年8月26日
3、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10年8月2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NAV)转换为基金份额。
4、 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查询或赎回起始日:2010年8月30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0年8月2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数将于2010年8月2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8月30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包括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交易时间内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
4、本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发生变化,但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基金管理人承诺投资人利益优先,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为投资人提供服务,但不能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能保证基金的最低收益。
七、咨询办法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009(免长途话费)。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nuodefund.com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