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山东海龙 公告编号:2010-027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给公司内部董事;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给公司独立董事。会议于2010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逄奉建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2,75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二、审议《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0年9月14日9:30在山东海龙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2,75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山东海龙 公告编号:2010-028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
2,75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2,750万元;
◎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11,078.7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讯方式),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阿克苏分行贷款5,000万元流动资金,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中的2,75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其余贷款部分由其他股东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
住 所:新疆阿拉尔玉阿新公路44 公里处西支渠以西
法定代表人:齐建新
注册资本:叁亿陆仟捌佰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粘胶纤维生产、销售
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55%
截止2009年12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1,276,143,108.16元,净资产383,523,210.22元,营业收入707,617,780.87元,净利润15,523,210.22元。截止2010年6月30 日,该公司总资产1,592,706,925.13元,净资产373,242,561.48元,营业收入372,455,767.09元,净利润-10,280,648.74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关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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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此项贷款用于公司流动资金,是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董事会同意以上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111,078.7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29%,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74,978.7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对外担保总额的67.50%。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10年审计报告复印件,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山东海龙 公告编号:2010-029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0年9月14日上午9:3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山东海龙宾馆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讯方式)审议通过。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2,75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讯方式)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见2010年0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0年9月13日9:00-17:0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9月13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
证券法规部
联系电话:0536-2275007
传真:0536-7252140
邮政编码:261100
联系人:计小勇 于良飞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签到。
四、其他
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