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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1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0年8月31日上午10:00在广东省珠海市拱北丽景花园华发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并于2010年8月30日15:00至2010年8月31日 15:00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局,董事局主席袁小波先生主持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所持股份208,933,2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7%。

      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所持股份208,932,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名,所持股份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208,932,079股,反对120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其中:参与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同意208,932,07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意0股,反对1200股,弃权0股。

      以上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208,932,079股,反对120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其中:参与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同意208,932,07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意0股,反对1200股,弃权0股。

      以上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