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铜CWB1”认股权证
行权特别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362 证券简称:江西铜业 公告编号:临2010-023
权证代码:580026 权证简称:江铜CWB1
债券代码:126018 债券简称:08江铜债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铜CWB1”认股权证
行权特别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江铜CWB1”认股权证(交易代码580026,行权代码582026)的行权期具体为2010年9月27日、28日、29日、30日及10月8日五个交易日。“江铜CWB1”认股权证的最后交易日为2010年9月21日(星期二),从2010年9月22日(含该日)开始“江铜CWB1”认股权证将停止交易。在上述行权期内,江西铜业A股股票(股票代码:600362)、公司债券(公司债代码:126018)仍正常交易。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江铜CWB1”认股权证经分红除息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15.33元/股,行权比例为4:1。在2010年9月27日、28日、29日、30日及10月8日五个交易日内,投资者每持有4份“江铜CWB1”认股权证,有权以15.33元/股的价格认购1股江西铜业A股股票。按照“江铜CWB1”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计算的江西铜业A股股票不足1股的部分予以舍弃处理,成功行权获得的股份可以在次一交易日上市交易。
2010年10月8日15:00为“江铜CWB1”认股权证行权终止日的行权结束时点,截至该时点尚未行权的“江铜CWB1”认股权证将被全部注销,提请投资者注意。
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拨打热线电话0701-3777592、0701-3777105、0701-3777578、0701-3777341、0701-3777164、010-65059218咨询。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362 证券简称:江西铜业 公告编号:临2010-024
权证代码:580026 权证简称:江铜CWB1
债券代码:126018 债券简称:08江铜债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铜CWB1”认股权证
交易不活跃账户特别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江铜CWB1”认股权证(权证代码:580026,行权代码:582026)的最后交易日为2010年9月21日(星期二),从2010年9月22日(星期三)开始停止交易。“江铜CWB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具体为2010年9月27日、28日、29日、30日及10月8日五个交易日。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在此郑重提醒持有“江铜CWB1”认股权证且交易不活跃账户持有人关注“江铜CWB1”认股权证的最后交易日期和行权期。
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拨打热线电话0701-3777592、0701-3777105、0701-3777578、0701-3777341、0701-3777164、010-65059218咨询。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日
证券简称:江西铜业 证券代码:600362 公告编号:临2010-025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H股
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今日,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集团”)关于增持公司H股股份实施情况的通知,现公告如下: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增持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H股股票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外资[2009]2372号):原则同意江铜集团自核准文件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在H股市场增持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H股股票不超过6,045万股,所占比例不超过江西铜业总股本的2%,江铜集团自2010 年5月13日首次增持至2010年9月1日,通过香港证券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合计60,40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98%。在上述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江铜集团未减持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江铜集团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A股、H股股份分别为1,282,074,893股和60,405,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42.413%、1.998%,江铜集团对本公司的合计持股比例为44.411%。
江铜集团将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江铜集团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审批信息。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