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购太原铁路局运输主业相关资产和股权交割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编号:【临2010-022】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太原铁路局运输主业相关资产和股权交割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8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53号),核准公司增发不超过20亿股新股(以下简称 “本次公开增发”),批复自核准本次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公开增发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6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太原局运输主业相关资产和股权。为满足目标资产交割和财务并表要求,维护全体股东利益,201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以自筹资金的方式尽快完成本次收购总价款50%款项的支付,以及向银行贷款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对价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贷款的具体事宜。根据上述授权,公司于2010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银行贷款112亿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收购太原局运输主业相关资产及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资产”)对价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的相关事宜。
根据《资产交易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约定,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于2010年6月29日向太原局支付首笔价款52亿元。根据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资产交易协议》和《资产交易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于2010年8月30日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向太原局支付价款112亿元,合计支付164亿元,已完成收购对价50%的价款支付,满足了《资产交易协议》和《资产交易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资产交割条件,公司完成50%的目标资产转让价款支付之次日即2010年8月31日为资产交割日。
太原局已按照《资产交易协议》和《资产交易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在资产交割日将目标资产交付给本公司,并将按照《资产交易协议》的相关约定,在资产交割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目标资产所需的移交及过户手续。本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自资产交割日合并目标业务的财务报表。
公司及太原局将根据《资产交易协议》的约定尽快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进行专项审计,出具有关审计报告以确定过渡期间主业资产净资产的变化,并按《资产交易协议》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