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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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九月
发行人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摘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10年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0常德城投债”)。
2、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3、债券品种的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五年票面年利率为5.63%,在债券存续期的前五年内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3.00%确定,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2.63%(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五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上调后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五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五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4、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 至100 个基点(含本数),在债券存续期后5年固定不变。
5、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15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作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上调。
8、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
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营业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10、发行范围和对象: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11、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12、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
释 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常德城投 | 指 | 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本期债券 | 指 | 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2010 年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
本次发行 | 指 | 经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期债券在中国境内的公开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0年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0年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主承销商 | 指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承销团 | 指 | 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
承销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署的《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
承销团协议 | 指 | 主承销商与其他承销团成员签署的《2010 年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
余额包销 | 指 | 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约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省政府 | 指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市政府 | 指 | 常德市人民政府 |
省国资委 | 指 |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国资委 | 指 |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 指 |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监管银行/国开行湖南省分行 | 指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
债券持有人 | 指 |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
债券受托人 | 指 | 指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工作日 | 指 | 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0]1896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中路134号
法定代表人:赵国平
联系人:孙兢
联系电话:0736-7708321
传真:0736-7708123
邮编:4150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
法定代表人:陈元
联系人:汪海东、杨玉霞
联系电话:010-68306953
传真:010-68306995
邮政编码:100037
2、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8层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蒋晓雄、彭孝斌、李和军、蒋天翼、徐登攀、向阳
联系电话:0731-84779544、84779545
传真:0731-84779555
邮编:410005
(二)副主承销商:
1、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李峰立
联系电话:010-88086828转805、13601116301
传真:010-88086637、010-66411949
邮编:010020
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张全、杨经华
联系电话:010-85130653、85130227
传真:010-85130542
邮编:100010
3、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梁曦婷
联系电话:010-68062022
传真:010-68059099
邮编:100045
(三)分销商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汪浩、彭文静
联系电话:13918270405、13466649553
传真:0755-82852971
邮编:518026
2、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邢欣、赵锦燕、兰珊珊
联系电话:13911007478、13801226029、15810074116
传真:010-85252644
邮编:100020
3、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辰运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吴涛
联系人:徐凯盈、陈洁
联系电话:13901108282 13701153266
传真:010-59366108
邮编:100088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F
法定代表人:王超
联系人:莫婷
联系电话:010-88321635 13910519058
传真:010-88321685
邮编:100044
5、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张凯瑜
联系电话:021-62878796
传真:021-62878789
邮编:200041
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孙恬
联系电话:021-61038302
传真:021-61356530
邮编:200011
7、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李世涛、张矛
联系电话:0755-83278460
传真:0755-83279405
邮编:518033
三、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楼
法定代表人:胡少先
联系人:曹国强、李志方
联系电话:0731-85179883、0731-85179876
传真:0731-85179802
邮编:410015
四、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层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联系人:王磊、秦瑞栋
联系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邮编:100125
五、发行人律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359号佳天国际新城A座17层
负责人:袁爱平
联系人:李荣、廖青云
联系电话:0731-82953777
传真:0731-82953779
邮编:410007
(下转B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