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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2010-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0-025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山东高速章丘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

      ●投资金额和比例:

      本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增加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由其与章丘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丘建投”)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山东高速章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丘投资”)从事章丘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及房地产项目开发。根据《合作协议书》,章丘投资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其中投资公司投资6000万元,持有60%的股权;章丘建投投资4000万元,持有40%的股权。

      ●投资期限:长期投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10年9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公司与章丘建投签署《合作协议书》,双方共同投资设立章丘投资公司。根据《合作协议书》,章丘投资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投资公司投资6000万元,持有60%的股权;章丘建投投资4000万元,持有40%的股权。

      章丘投资公司主要从事章丘市中心商贸区综合体、绣源河三十里景观风貌带、城北新区综合体、圣井新城、黄旗山开发等房地产项目开发,并积极参与章丘市交通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

      同日,本公司与章丘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将在章丘市交通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章丘市为隶属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的县级市,距济南市区45公里,位于济南半小时经济圈内。章丘市地理位置优越,经济活跃,为济南市综合实力最强的县级市,2010年在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中排第41位。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此次《合作协议书》的签署,是对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决议内容的部分实施。上述决议明确: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加投资10亿元人民币,由投资公司通过设立项目公司或收购股权等方式参与雪野湖国际度假区项目、济南西部新城房地产开发及济南城区土地开发等房地产项目土地熟化等前期工作(相关公告详见2010年7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3、公司与项目工作合作方章丘建投无关联关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上对外投资无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山东省莱芜市

      法定代表人:王大为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房地产业、证券业的投资;物业管理服务;房屋出租;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建设工程监理;建筑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媒体广告除外);建筑材料、花卉、苗木的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旅游景点开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2、章丘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章丘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章丘建投)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济南市章丘市

      法定代表人:钟贵亭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承担市政府重点项目资金的收缴、筹措、管理、使用;负责市重点项目投资、管理、开发经营和项目预算审查、监督拨款;负责公司资产的经营、管理、处分;受国土资源局的委托,负责土地的整理、熟化和土地收储工作;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施工,建筑装饰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以上项目凭资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城区棚户区改造。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高速章丘投资有限公司(章丘投资)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投资公司持有60%的股权,章丘建投持有4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酒店经营与管理、物业经营与管理(含房屋出租);信息咨询、工程招投标代理,工程监理、设备租赁、广告业务(媒体广告除外)、建筑材料销售、苗木花卉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旅游服务、生态农业。

      以上事项以工商登记为准。

      四、《合作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及出资方式

      章丘投资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甲乙双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其中高速投资认缴6000万元,持有60%的股权;章丘建投认缴4000万元,持有40%的股权。

      2、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高速投资充分发挥资金融通能力,协助章丘投资公司筹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

      (2)章丘建投协助章丘投资公司依法取得项目土地的熟化权和使用权,并协助章丘投资公司办理各类项目开发手续,积极推进项目的开发建设;

      (3)投资公司与章丘建投双方应根据合作公司章程,足额认缴章丘投资公司出资,享有章丘投资公司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4)投资公司与章丘建投双方均有义务按照内部规定和自身条件为高速章丘投资公司融资提供便利。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安排

      本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公司增加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由其与章丘建投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章丘投资公司。

      2、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投资实施后,将增加公司的长期投资,扩大公司在济南市的土地储备规模,促进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动将是本次投资所面临的主要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