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哈飞股份 临:2010-10
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0年9月7日,本公司与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航国际”)在北京签订了30架运12系列飞机的出口收购合同,该合同执行期为5年。原则上中航国际每年收购六架,每年总金额约为5000万人民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中航国际和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航国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此项合同属于关联交易。
该事项经过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函。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光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18号
主营业务:国际航空、贸易物流、地产服务和工业投资等。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利用中航国际30年的海外航空产品销售经验和完善的海外销售网络,减少本公司销售成本,增加本公司的运12系列飞机海外销售数量,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1、该关联交易各方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签署了相关协议,定价方法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及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函
3、上述相关合同协议
本公司2010年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哈飞股份 临:2010-11
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9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十二人,实际参加董事十二人,分别是曲景文、曹子清、郭殿满、栗万欣、杨延滨、陈晓毅、刘广林、李耀、贾庭芳、崔学文、陈丽京、张晓谷。参会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公司与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订30架运12系列飞机出口收购合同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关联交易的签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