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ST中源 公告编号:2010-023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关于何平涉嫌职务侵占一案的律师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 多家媒体记者打电话到我公司,要求采访关于我公司前董事长何平在我公司下属企业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涉嫌职务侵占一案。我公司2010年1月19日接到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关于给协和干细胞工程有限公司的函》后,已于2010年1月21日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0-002)。
经公司研究决定,委托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出具了《关于何平涉嫌职务侵占一案的律师声明》(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8日
附件:《关于何平涉嫌职务侵占一案的律师声明》
关于何平涉嫌职务侵占一案的律师声明
近日,因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协和”)前董事长何平在任职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期间涉嫌职务侵占一案(以下简称“何平一案”),多家媒体记者打电话或到中源协和要求采访。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作为中源协和的常年法律顾问,受中源协和的授权委托,现就相关事宜声明如下。
一、有关何平一案,中源协和已就该案相关事宜于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做出公告。在该案无实质性司法进展和结论前,中源协和及其下属公司,不会就何平案件的任何情况接受任何媒体或媒体从业人员的采访。
二、何平一案的相关事实,在司法裁决做出后,即可为公众全面了解。在此之前,中源协和希望关注何平一案的相关媒体及媒体从业人员,对有证据支持的事实,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报道。
三、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报道、转播不实信息的个别媒体或媒体从业人员,中源协和依法保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邱 梅 律师
二○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