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9月8日,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首钢国际大厦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9人。王毅董事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霍光来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朱继民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聘任韩庆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
二、《公司关于推荐董事人选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推荐韩庆为新的董事人选(简历附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总经理不得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处担任除董事外的任职职务”的规定,韩庆已按规定辞去其在本公司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一切职务;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按照《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和朱继民董事长提名韩庆同志为公司董事、总经理人选,提名程序合法有效。韩庆同志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的情形,一致同意其为董事、总经理人选。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八日
附:韩庆简历
韩庆,男,1965年10月生,1988年8月毕业于北京钢铁学院钢铁冶金专业,2001年8月毕业于东北大学与美国中央城大学合作MBA研修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炼铁厂厂长,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总调度长,首钢生产部部长兼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第一副总经理,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