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价值
  • 11:理财一周
  • 12:车产业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东吴货币市场基金收益集中支付的公告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铜CWB1”认股权证行权特别提示公告
  • 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延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的公告
  • 关于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中秋”及“国庆”长假前暂停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  
    2010年9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B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 B28版:信息披露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东吴货币市场基金收益集中支付的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铜CWB1”认股权证行权特别提示公告
    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延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的公告
    关于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中秋”及“国庆”长假前暂停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延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的公告
    2010-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29 股票简称:锦旅B股 编号:临2010-015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延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8月13日,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酒店”)与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详见2010年8月14日公告的《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锦江酒店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豁免要约收购本公司义务的申请文件。

      2010年8月2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01416号、101417号),对锦江酒店报送的收购报告书、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文件提出了补正要求,并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补正材料。

      本公司现接锦江酒店通知:由于在补正通知下发30个工作日内,锦江酒店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无法召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收购的批准文件预计无法获得,锦江酒店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报送有关材料。锦江酒店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延期提交有关补正材料,待有关补正材料齐备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补充提供。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