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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0-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南京中商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10--015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9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为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扩大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规模,支持江苏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扩店经营及项目发展,董事会同意对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现注册资本3,500万元,截止2010年06月30日,江苏中央新亚百货实现经营收入3.27亿元,净利润1,349.23万元,资产负债率64.04%。

      公司为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江苏中央新亚百货做大做强。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此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为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扩大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规模,支持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扩店经营及项目发展,董事会同意对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现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止2010年06月30日,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实现经营收入33,019万元,净利润673万元,资产负债率57.32%。

      公司为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做大做强。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此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为南京太平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扩大南京太平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规模,支持集团项目发展,董事会同意对南京太平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0.5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南京太平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现注册资本16,000万元,截止2010年06月30日,南京太平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实现经营收入4,482.70万元,净利润51.01万元,资产负债率9.6%。

      公司为南京太平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南京太平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做大做强。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投资组建泗阳雨润中央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制订的立足以本阜零售单体店为龙头,以百货连锁经营、房地产开发为两翼的发展战略,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央百货连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投资组建“泗阳雨润中央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

      泗阳雨润中央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拟在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主要是商业网点、商业地产开发、商品住宅、销售、租赁、物业管理等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与经营(以工商部门核定的经营小组范围为准)。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800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80%,南京中央百货连锁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00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20%。

      新公司组建后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泗阳市商业网点建设规划和和市场情况,积级参加城市改造规划建设。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择机竞拍土地资源,搭建城市综合体新型业态平台。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10日

      股票简称:南京中商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10--016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3、南京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1、本次对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额度,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 0 万元。

      2、本次对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1,750万元。

      3、本次对南京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0.5亿元的担保额度,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 0 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因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方式。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7,5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1%,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175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5,751 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为 5,751万元,其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3,242万元,济宁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2,509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均发生于本公司收购上述两公司股权之前)。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对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扩大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规模,支持江苏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扩店经营及项目发展,公司对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银行借款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上述担保事项并全票通过,此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以双方签署担保协议后生效。

      2、对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扩大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规模,支持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扩店经营及项目发展,公司对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上述担保事项并全票通过,此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以双方签署担保协议后生效。

      3、对南京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扩大南京太平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规模,支持集团项目发展,公司对南京太平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0.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上述担保事项并全票通过,以双方签署担保协议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淮安市淮海北路29号,法定代表人:祝义材,主要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电梯设备维修、停车服务、房屋租赁、设计、制作等。

      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现注册资本3,500万元,截止2010年06月30日,江苏中央新亚百货实现经营收入3.27亿元,净利润1,349.23万元,资产负债率64.04%。

      2、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1号,法定代表人:祝义材,主要经营范围:各类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酒零售;音像制品、书报刊零售、烟零售、饮食服务、国内贸易,家用电器、钟表维修等。

      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现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止2010年06月30日,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实现经营收入33,019万元,净利润673万元,资产负债率57.32%。

      4、南京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

      南京太平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中山北路86号,法定代表人:祝义材,主要经营范围:百货、化妆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等。

      南京太平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现注册资本16,000万元,截止2010年06月30日,南京太平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实现经营收入4,482.70万元,净利润51.01万元,资产负债率9.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为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信用担保额度,本公司为该担保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均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形成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扩大集团公司融资规模,支持控股子公司扩店经营及项目发展,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做大做强。同时,该三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稳定,具备还款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为5,751万元,其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为3,242万元,济宁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为2,509万元

      (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均发生于本公司收购上述两公司股权之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