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9 股票简称:西南证券 编号临2010-44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9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鉴于公司已完成41,870万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宜,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作相应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鉴于公司拟开展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第九条:“公司在取得融资融券试点资格后还需取得证监会换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方可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规定,同意公司在融资融券业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条款作相应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三)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修改及《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手续,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
《公司章程修正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议《关于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议案》以及本次董事会所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9月28日在重庆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369 股票简称:西南证券 编号临2010-4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定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0年9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00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24楼会议室(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24楼)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0年9月21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0年9月27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22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10
联系电话:(023)63786433
传真号码:(023)63786477
联系人:韦先生
四、其他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授权委托书
日期: 年 月 日
| 委托人: | 委托人证件名称: | ||
| 委托人证件号码: | |||
| 委托表决股份数: | 委托人股东代码: | ||
| 被委托人: | 被委托人证件名称: | ||
| 被委托人证件号码: | |||
| 委托事项: | 代理委托人出席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
| 委托书有效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
| 表决事项 | 表决意见 | ||
| 1、审议《关于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证券代码:600369 股票简称:西南证券 编号:临2010-4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673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7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4.3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7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4,261,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3005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近期分别与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营业部、工商银行重庆市解放碑支行、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营业部、民生银行重庆渝中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关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书》,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分别在上述四家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扩充公司业务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中信建投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中信建投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人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中信建投的调查与查询。保荐人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中信建投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相晖、吕晓峰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中信建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及时通知保荐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