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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0-25

      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0年9月10日以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平湖九龙山港龙置业有限公司8%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平湖九龙山港龙置业有限公司8%股权转让给浙江海润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00万元。同时,由浙江海润投资有限公司向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另行支付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基础设施配套费计人民币3200万元。

      同意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海润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平湖九龙山港龙置业有限公司8%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同意自浙江海润投资有限公司付清上述款项后,即开始办理相关股权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0-26

      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平湖九龙山港龙置业有限公司

      8%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九龙山”)总计持有浙江九龙山港龙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龙置业”)100%股权。现浙江九龙山将持有的港龙置业8%股权转让给浙江海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润”)。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00万元。同时,浙江海润另行向浙江九龙山支付基础设施配套费计人民币3200万元。

      总计款项计人民币4000万元,该款项现已支付完毕。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九龙山持有港龙置业92%股权,浙江海润持有港龙置业8%股权。

      ●此次交易为非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日期为2010年9月15日。

      一、交易概述

      1、浙江九龙山将持有的港龙置业8%股权转让给浙江海润。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九龙山持有港龙置业92%股权,浙江海润持有港龙置业8%股权。

      2、此项股权转让事宜己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详见公司临2010-25号公告)。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8%股权转让价格人民币800万元是以2010年8月31日港龙置业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为依据,转让价格公允、合理,转让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浙江海润另行向浙江九龙山支付的基础设施配套费计人民币3200万元由双方根据协商达成。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浙江海润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注册地址:平湖市乍王线555号四楼。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港龙置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主要持有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内约121,452㎡土地。

      该地块原规划建设成奥特莱斯购物、影城项目,并于2009年8月由浙江九龙山与大华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出让意向书》(详见公司临2009-33号公告)。现由于该地块规划调整为居住住宅项目,因此,浙江九龙山本次重新确定合作伙伴,并调整该地块的估值。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标的:港龙置业8%股权。

      2、定价情况:经交易双方协商确认,港龙置业估值为人民币5亿元。本次转让的港龙置业8%股权转让价格及另行支付的基础设施配套费总计人民币4000万元,由港龙置业的估值计人民币5亿元及对应的8%股权比例计算而得。

      3、8%股权交易金额:人民币800万元。

      8%股权对应的基础设施配套费金额:人民币3200万元。

      4、支付方式:浙江海润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0日内以人民币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及基础设施配套费总计人民币4000万元。现已支付完毕。

      5、合同生效条件:本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6、浙江海润将逐步向浙江九龙山购买剩余股权,并最终持有港龙置业100%股权。浙江海润行使剩余股权购买的权利期限为1年半。本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进度另行公告。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由浙江海润为主,负责全面启动港龙置业项目。

      本次股权交易的实施,将为公司提供更为充沣的现金流。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决议;

      2、平湖九龙山港龙置业有限公司8%股权转让协议;

      3、平湖九龙山港龙置业有限公司8%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