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终裁对美肉鸡征反倾销税
2010-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张牡霞 秦菲菲 ○编辑 衡道庆
⊙记者 张牡霞 秦菲菲 ○编辑 衡道庆
9月26日,商务部公布对美肉鸡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将对进口自美国的白羽肉鸡征收50.3%-105.4%不等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10年9月27日起的五年。
商务部此举是对美国近期频繁采取贸易保护措施的有力回击。9月21日,美商务部公布了对中国输美铜版纸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终裁结果,其中强制应诉企业金东纸业和太阳纸业的倾销税率分别为7.6%和135.83%,晨鸣纸业平均税率7.6%,中国境内其他企业的税率为135.83%。在补贴裁决中,美商务部认定强制应诉企业金东纸业和太阳纸业公司的补贴税率分别为17.64%和178.03%,中国境内其他企业的补贴税率为17.64%。
此前一天,美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继续维持对我输美三氯异氰尿素的反倾销税令,反倾销税率为75.78%-285.63%,税令实施期限仍为5年。同一天,美国际贸易委员会还裁定继续维持对我输美高锰酸钾的反倾销税令,税率为39.63%,税令实施期限仍为5年。9月13日,美国商务部终裁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征收13.66%-53.65%的反补贴关税,及48.99%-98.74%的反倾销关税,远高于初裁时的税率。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25日在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主办的“中国宏观经济形势报告(2010年第三季度)发布会暨研讨会上”指出,中美之间的很多问题,比如美国施压人民币汇率,美国频繁采取贸易保护措施,原因就在于美国就业率上不来。“美国现在实现的是无就业复苏,而这将美国经济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所以他们要把责任推给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