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717 股票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10-006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煤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郑煤机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刊登于2010年9 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会议于2010 年9 月24 日上午9时30分在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达路68号光华大酒店召开。
(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19人,代表股份520,543,520股,占公司总股本700,000,000股的74.36%。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 人,出席6人,董事邵春生、周水文、骆家駹先生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陈富刚、监事刘晓兵、贾景程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为520,543,52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0 股;弃权票为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袁怀东律师、周延律师见证。
该所律师认为:郑煤机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修改后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