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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并注销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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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并注销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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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0-04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的召开三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三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9月27日上午9点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为1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3人。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全票赞同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三届董事会提名朱在龙先生、徐俊发先生、汪为民先生、戈海华先生、姚洁青女士、盛晓英女士、罗远跃先生、王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耀权先生、潘煜双女士、柳春香女士、聂荣坤先生、史惠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全文公告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表决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0年10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请投资者查阅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临2010-043号《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浙江景兴纸业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朱在龙先生,现年46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浙江省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1985年起历任浙江省平湖市第二造纸厂组长、主任、科长、副厂长,1996起任浙江景兴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9月起担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兼任南京景兴纸业有限公司、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浙江顶兴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新疆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四川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董事。

    朱在龙先生持有公司8,395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6.74%,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戈海华先生,现年45岁,大专学历,经济师。曾担任浙江省平湖市第二造纸厂生产科长、生产副厂长,浙江景兴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平湖市景兴造纸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戈海华先生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徐俊发先生,现年57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省平湖市第二造纸厂财务科长、副厂长。2001年9月起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兼任公司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南京景兴纸业有限公司、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徐俊发先生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汪为民先生,现年60岁,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上海茉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南京景兴纸业有限公司、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汪为民先生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姚洁青女士,现年41岁,大学学历。2001年起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2010年6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姚洁青女士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盛晓英女士,现年40岁,大专学历。曾任浙江省平湖市第二造纸厂助理会计、浙江景兴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部经理。

    盛晓英女士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罗远跃先生:现年51岁,大学学历。曾任中国纺织部无锡纺织机械研究所技术科科长,日本JP海外本部业务主管,2006年起任日本JP驻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2006年11月起担任上海日奔纸张纸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7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罗远跃先生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王志明先生:中国籍,大专学历。最近3年先后担任本公司营销部经理、副总经理职务。

    王志明先生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耀权先生,现年65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国营996厂总装车间副主任、厂团委书记、厂党委副书记、第一副厂长、厂长,浙江省包装公司、中国包装总公司浙江分公司、浙江包装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包装技术协会秘书长,浙江省包装行业协调办公室主任,中国包装技术协会副秘书长,浙江省包装技术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等职。

    现任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浙江省包装技术协会会长,兼任浙江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科技学院等兼职教授。2007年9月起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耀权先生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潘煜双女士,现年46岁,会计学教授。曾就读于厦门大学、中南工业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复旦大学、先后获得硕士、博士学位。1986年起至今任职于嘉兴学院,现任嘉兴学院商学院副院长、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先后入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负责人、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浙江省精品课负责人、嘉兴市跨世纪学科带头人、校会计学重点学科带头人等。

    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会计学会理事、嘉兴市会计学会副会长、嘉兴市审计学会副会长、浙江工商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江西理工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反倾销应诉委员会副主任、嘉兴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审查小组成员。2007年9月起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煜双女士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柳春香女士,现年47岁,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职业会员。曾任上海三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新亚(集团)广场、长城大酒店会计部主任,97年12月至今任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柳春香女士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聂荣坤先生,男,现年64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先后任中国投资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国家开发银行驻沪浙闽稽核组专员等职。2001年5月退休。2009年4月起担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聂荣坤先生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史惠祥先生,中国籍,现年45岁,教授、博导,注册环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先后就读于北京轻工业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并分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现任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副院长、浙江大学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水环境分会常务理事,兼任浙江大学环境工程公司(现更名为杭州达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善洪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市洪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平湖绿色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期从事水污染控制的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实践,在化工学报、环境科学学报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SCI/EI论文10余篇,出版论著、教材5部,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2007年9月起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史惠祥先生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0-04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于2010年9月16日的会议通知,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9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提名沈强先生、鲁富贵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第四届第九次员工代表大会选举沈守贤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

    监事会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最近两年内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沈强先生,现年54岁,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现任最近5年主要担任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1年起任至今公司第一、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召集人。

    沈强先生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鲁富贵先生,现年37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平湖市第二造纸厂厂长秘书、办公司副主任、现任公司管理部经理,自2007年起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鲁富贵先生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67 股票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0-043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经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0月13日(星期三)下午1点整

    5、股权登记日:2010年10月8日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会议出席人员:在股权登记日(2010年10月8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律师等;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会议列席人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一第一项、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在龙先生;

    议案一第二项、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戈海华先生;

    议案一第三项、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俊发先生;

    议案一第四项、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汪为民先生;

    议案一第五项、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姚洁青女士;

    议案一第六项、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盛晓英女士;

    议案一第七项、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罗远跃先生;

    议案一第八项、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志明先生;

    议案一第九项、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耀权先生;

    议案一第十项、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潘煜双女士;

    议案一第十一项、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柳春香女士;

    议案一第十二项、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聂荣坤先生;

    议案一第十三项、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史惠祥先生。

    议案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二第一项、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沈强先生;

    议案二第二项、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鲁富贵先生。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于本次股东大会要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监事,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将实行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登记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10年10月11日17: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0年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 浙江省曹桥街道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书面信函请寄:浙江省曹桥街道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14214(信封请注明“会议登记”字样)。传真:0573-85966983

    五、其他

    联系电话:0573-85969328,传真:0573-85966983

    电子邮箱:wyf226@126.com

    联系人:吴艳芳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三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三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股东参会登记表

    授权委托书

    附件: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

    序号

    提案内容表决情况
    同意票数(股)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在龙先生; 
    1.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戈海华先生; 
    1.3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俊发先生; 
    1.4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汪为民先生; 
    1.5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姚洁青女士; 
    1.6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盛晓英女士; 
    1.7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罗远跃先生; 
    1.8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志明先生; 
    1.9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耀权先生; 
    1.10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潘煜双女士; 
    1.1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柳春香女士; 
    1.1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聂荣坤先生; 
    1.13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史惠祥先生。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沈强先生; 
    2.2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鲁富贵先生。 

    (1)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2)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受托人)签名: 代理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2. 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投向十三名董事候选人和分散投向二位监事候选人。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0-04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名沈守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

    公司于2010年9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以上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沈守贤先生主持,74名职工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经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审议,会议以不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选举沈守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沈守贤先生,出生于1962年5月,中国籍,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最近5年主要担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行政部经理,职工监事。沈守贤先生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