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临2010-025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27日上午9:00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泽兰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0年9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总数为364,061,5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02%。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泽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议案表决情况
1.《2010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64,061,57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临2010-026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 9 月 27 日收到公司董事华小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华小宁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华小宁先生的辞呈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华小宁先生辞职后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本公司衷心感谢华小宁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