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创业板·中小板
  • 10:特别报道
  • 11:信息披露
  • 12:地产投资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观察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信息披露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公告
  •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法院受理本公司破产重整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得
    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0年9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B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5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公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法院受理本公司破产重整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得
    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法院受理本公司破产重整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2010-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ST源发 编号:临2010-034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法院受理本公司破产重整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及其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0年8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对申请人上海香榭里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申请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予以受理。同时,法院指定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本案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

      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公司的债权人应当在2010年10月11日前向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本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0年10月15日9:30召开,具体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3681号杨浦体育馆(近隆昌路);管理人地址:为上海浦东商城路660号21楼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邮编:200120;联系电话:021-68871928;联系人:石慧、顾洁。

      二、债权申报情况

      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管理人开展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截至 2010年9月28日,已有33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合计人民币1,547,142,972.39元,美元190,380.72元。管理人将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后编制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经核查无异议的债权,再申请法院予以裁定确认。

      三、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破产重整工作进展,管理人已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公司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并将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偿债能力分析及破产重整清偿率的测算工作。根据目前管理人掌握的资产情况,公司可供分配的资产有限,公司偿债能力较弱,有可能影响公司最终破产重整清偿率以及公司股权价值。

      四、风险提示

      基于以上债权申报情况和资产评估情况,管理人再次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提示:

      1、由于公司被依法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7条之规定,公司股票于2010年9月1日起复牌并交易二十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为2010年10月8日。自今日至最后交易日,尚存三个交易日。公司股票自2010年10月11日起实施停牌直至法院明确相关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案系债权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出申请、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对公司实施重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为了使重整后的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重整计划(草案)会涉及控股股东、中小股东等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权益调整,且由于公司负债巨大,权益调整的比例也会较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本次重整不成功,本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因此,本公司存在重整不成功而被宣告破产从而退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之规定,如公司重组程序中的债务重组收益不能被审计机构确认以致2010年仍然无法实现盈利,则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三年亏损而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管理人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相关规定,在公司破产重整期间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管 理 人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