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大股东股份减持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ST雄震 公告编号:临2010-39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股份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今日接到第二大股东杨珊珊的通知:截止2010年9月29日,杨珊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有的雄震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万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有的雄震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5.70万股;出售股份占ST雄震总股本的5.00%。
本次减持前,杨珊珊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61.11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5%,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减持后,杨珊珊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70.41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公司第五大股东。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
杨 珊 珊
关于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 ST雄震
股 票 代 码 : 6007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杨珊珊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龙漳路146号
通 讯 地 址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龙漳路146号
股份性质变动:减持
报 告 书 签 署 日 期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珊珊女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备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杨珊珊 |
| ST雄震、上市公司 | 指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股权出让方 | 指 杨珊珊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交易出售ST雄震股票之行为 |
|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杨珊珊关于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登记机构 |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元 | 指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况
姓名:杨珊珊
曾用名:无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2601195012117024
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龙漳路146号
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龙漳路146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变动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ST雄震761.1121万股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75%,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ST雄震270.4121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6%。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截止2010年9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有的雄震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万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有的雄震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5.70万股;出售股份占ST雄震总股本的5.00%。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报告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ST雄震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珊珊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表: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厦门市湖滨北路中闽大厦9楼02单元 | |
| 股票简称 | ST雄震 | 股票代码 | 600711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杨珊珊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龙漳路146号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761.1121万股 持股比例: 7.75%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490.70万股 变动比例: -5.00%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珊珊
日期: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