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特别报道
  • 5:特别报道
  • 6:专版
  • 7:产经新闻
  • 8:财经海外
  • 9:观点·专栏
  • 10:公 司
  • 11:公司纵深
  • 12:上证零距离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产权信息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延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的公告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金公司增持本行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公告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直属及控股公司电厂2010年前三季度
    发电量完成情况的公告
  •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公告
  •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公告
  •  
    2010年10月12日   按日期查找
    B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2版:信息披露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延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金公司增持本行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直属及控股公司电厂2010年前三季度
    发电量完成情况的公告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10-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0-L2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0年10月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0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有限公司与Home Alliance Pte. Ltd.共同对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由于友谊新资的控股股东Home Alliance Pte. Ltd.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Reco Shine Pte. Ltd.的控股股东Recosia China Pte. Ltd.的全资附属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李国绅先生、孙建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饶戈平先生、徐祥圣先生、黄翼忠先生已经事先审议、研究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定价公平合理,公司董事会对本项交易的审议表决履行了合法的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项交易不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上述交易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刊登于本公告日的2010-L24号公告。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0-L2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丰”)拟与Home Alliance Pte. Ltd.(以下简称:“Home Alliance”)共同签署《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双方将按在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新资”)的原持股比例(10% :90%)共同对友谊新资进行增资,将友谊新资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0千元增至人民币531,770千元。增资总金额人民币231,770千元,其中,北京瑞丰出资人民币23,170千元,Home Alliance出资人民币208,600千元。

      由于友谊新资的控股股东Home Alliance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Reco Shine Pte. Ltd. (以下简称:“Reco Shine”)的控股股东Recosia China Pte. Ltd.的全资附属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李国绅先生、孙建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饶戈平先生、徐祥圣先生、黄翼忠先生已经事先审议、研究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定价公平合理,公司董事会对本项交易的审议表决履行了合法的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此项交易不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Home Alliance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Home Alliance Pte. Ltd. (中文译名:家盟私人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新加坡币2.00元

      注册地址:168 Robinson Road, #37-01, Capital Tower, Singapore 068912(新加坡罗敏申路 168 号资金大厦,#37-01)

      注册登记证书编号:200719765C

      通讯地址:168 Robinson Road, #37-01, Capital Tower, Singapore 068912(新加坡罗敏申路 168 号资金大厦,#37-01)

      Home Alliance成立于2007年10月25日,是专门为投资友谊新资事宜而设立的公司。截止2010年3月31日,Home Alliance净资产-123,004美元,2010财年实现收入0美元,净利润-56,068美元。

      Home Alliance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Reco Shine的控股股东Recosia China Pte. Ltd.的全资附属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对于友谊新资本次增资,北京瑞丰以人民币现金缴付新增注册资本,Home Alliance以美元现金缴付新增注册资本;北京瑞丰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友谊新资概况

      公司名称: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捷达路26号A区0102

      法定代表人:吴晓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千元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建筑、装饰材料、家俱、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批发零售;园艺、室内装饰;劳动服务;技术信息咨询;餐饮、会议服务、日用杂品、服装鞋帽、仪器仪表、汽车摩托车配件、电讯器材;劳保、办公用品;厨具及配套设备、保险柜、防盗门零售;家政服务;出租柜台、工具维修;自有房屋出租。(涉及行业部门审批的须先得到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进行)。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8日

      股权结构:Home Alliance 持有友谊新资90%的股权,本公司持有友谊新资10%的股权。

      本次增资后,友谊新资的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2、友谊新资间接持有两个商业物业,具体情况如下:

      (1)友谊新资通过全资子公司天津阳光新城市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拥有天津友谊路阳光新城市广场物业,该物业位于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25号,于2002年开业,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2年7月28日,建筑面积44,656.86平方米。主要用于商业租赁经营,主要承租方为华润万家超市和家得宝建材超市。

      (2)友谊新资通过全资子公司陕西友谊新资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拥有西安莲湖阳光新城市广场物业。该物业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大庆路120号,于1999年开业,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0年12月21日,建筑面积41,309.12平方米。主要用于商业租赁经营,主要承租方为华润万家超市和家得宝建材超市。

      3、友谊新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友谊新资资产总额1,208,551千元、负债总额675,506千元、净资产533,045千元,201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9,951千元,净利润-21,269千元。

      截止201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友谊新资资产总额1,240,325千元、负债总额719,784千元、净资产520,541千元,201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8,396千元,净利润-12,504千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成交金额:按照双方在友谊新资的原持股比例增资,增资总金额人民币231,770千元,其中,北京瑞丰出资人民币23,170千元,Home Alliance出资人民币208,600千元。增资后双方在友谊新资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支付方式:在合资公司批准证书的签发之日,友谊新资应通过传真方式向北京瑞丰和Home Alliance发出要求缴付增资款的书面通知。北京瑞丰和Home Alliance应自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三十(30)日内,一次性缴付各自应认缴的全部增资额。

      3、协议的成立及生效:本协议自Home Alliance授权代表签字且有北京瑞丰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其法人公章之日起成立,自北京瑞丰的控股股东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批准并经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北京瑞丰与Home Alliance本次增资资金将用于友谊路新城市广场物业改造开发和项目运营管理,将该项目提升打造成为区域地标性建筑及领先的综合商业中心。通过改造,友谊路新城市广场物业的租金收入将实现大幅提高,从而给本公司带来良好的投资收益。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0年年初至披露日,与Recosia China Pte. Ltd.及其附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04,170千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饶戈平先生、徐祥圣先生、黄翼忠先生已经事先审议、研究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定价公平合理,公司董事会对本项交易的审议表决履行了合法的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十二、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