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董事会会议。
1.3本公司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董事长陈启祥先生、财务主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明玉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 | 16,979,628,656.70 | 16,165,281,136.08 | 5.0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5,888,835,054.13 | 5,901,702,244.31 | -0.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6.39 | 6.40 | -0.16 |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4,413,790.50 | -46.7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76 | -46.85 | |
报告期(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3,017,203.21 | 38,681,053.70 | -154.66 |
基本每股收益 | -0.253 | 0.042 | -154.7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 -0.260 | 0.011 | -156.03 |
稀释每股收益 | -0.253 | 0.042 | -154.7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88 | 0.66 | 减少11.7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9 | 0.17 | 减少11.90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7,044,016.66 | ||
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 | 14,110,69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458,508.3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475,896.11 | ||
所得税影响数 | -9,406,487.44 | ||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金额 | 3.63 | ||
合计 | 28,642,801.75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54,157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 10,689,940 | 人民币普通股 |
海通-中行-FORTIS BANK SA/NV | 4,489,98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山证券-交行-中山证券蓝筹成长灵活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1,937,826 | 人民币普通股 |
俞华 | 1,815,11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704,24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林园证券投资集合信托 | 1,418,42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339,964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334,274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财务状况分析
项目 | 金额(元) | 增(+)减(-)比率(%) | |
2010年9月30日 | 2009年12月31日 | ||
应收票据 | 1,402,996,925.66 | 868,338,262.76 | 61.57 |
应收账款 | 216,114,616.31 | 55,327,773.91 | 290.61 |
在建工程 | 1,127,274,986.10 | 847,840,333.44 | 32.96 |
短期借款 | 976,716,183.50 | 477,686,822.69 | 104.47 |
应付账款 | 2,756,951,671.38 | 1,845,417,646.39 | 49.39 |
预收账款 | 1,107,672,788.26 | 769,188,413.98 | 44.01 |
应交税费 | -134,087,555.28 | 119,230,507.92 | -212.46 |
应付利息 | 78,654,463.06 | 116,223,935.21 | -32.33 |
专项储备 | 11,193,188.09 | 7,381,494.61 | 51.64 |
重大变化分析:
1)应收票据增加主要系产品销售票据收入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销售增加、结算滞后所致;
3)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工程支出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系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5)应付账款增加主要系原材料采购支出增加,应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6)预收账款增加主要系销售增加、预收钢材款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交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金所致;
8)应付利息减少主要系支付公司债利息所致;
9)专项储备增加主要系计提安全使用费所致。
3.1.2经营成果分析
项目 | 金额(元) | 增(+)减(-)比率(%) | |
2010年1-9月 | 2009年1-9月 | ||
营业收入 | 28,635,351,878.01 | 20,079,967,001.40 | 42.61 |
营业成本 | 27,368,914,119.96 | 18,755,939,205.10 | 45.92 |
资产减值损失 | 14,133,985.93 | 1,464,341.34 | 865.21 |
营业利润 | -3,936,417.35 | -120,931,426.88 | -- |
营业外支出 | 10,338,384.93 | 83,954,119.28 | -87.69 |
利润总额 | 35,588,764.32 | -154,339,683.18 | -- |
所得税 | -3,496,883.09 | 18,966,374.94 | -118.4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8,681,053.70 | -175,088,370.29 | -- |
少数股东损益 | 404,593.71 | 1,782,312.17 | -77.30 |
重大变化分析:
1)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系钢材价格上涨所致;
2)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系原材料采购成本增长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4)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货船长期运输合同(COA)违约金所致;
5)营业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主要系钢材价格上涨所致;
6)少数股东损益减少主要系纳入合并范围的营销子公司利润下降所致。
3.1.3现金流量分析
项目 | 金额(元) | 增(+)减(-)比率(%) | |
2010年1-9月 | 2009年1-9月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4,413,790.50 | 1,323,237,142.73 | -46.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 | -418,438,653.44 | -914,611,820.45 | -- |
重大变化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原材料采购支出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0年2月22日,本公司与济南钢铁签署了《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书》,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南钢铁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的相关方案,相关公告刊登在2010年2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2010年8月24日,公司发布了《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进展情况及相关事项的公告》,因公司董事会未能在其首次审议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6个月内即2010年8月24日前发出召开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需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相关公告刊登在2010年8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3、2010年9月9日,因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鉴于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0年9月9日起停牌,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停牌期间每周发布一次该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公告分别刊登在2010年9月9日、9月18日、9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别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股东名称 | 特殊承诺 | 承诺履行情况 |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1、自股改方案实施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起12个月内,莱钢集团公司持有的全部原非流通股依有关规定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或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的4年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承诺转让股份的,转让股份所得的资金划入莱钢股份归全体股东所有。 | 正在履行中 |
2、2006年-2010年,在不与中国法律相抵触的前提下,莱钢集团公司同意莱钢股份每正常年度派发的股息不得少于公司该年度可分配利润55%。莱钢集团公司承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前述承诺和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提出分红议案,保证在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 正在履行中 | |
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 2006年-2010年,在不与中国法律相抵触的前提下,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同意莱钢股份每正常年度派发的股息不得少于公司该年度可分配利润55%。 | 正在履行中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董事长:陈启祥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02 证券简称:莱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34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时披露了《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因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集团”)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本公司股票已按有关规定停牌。
目前,山钢集团仍在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有关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及方案论证,因此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每周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待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各位投资者谅解。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