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董事长张剑武先生、总经理杨溪林先生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陈斌先生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杨光浩先生 |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张剑武先生、总经理杨溪林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斌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光浩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972,492,397.93 | 1,660,181,971.83 | 18.8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24,116,599.53 | 491,971,853.46 | 6.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27 | 4.95 | 6.5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914,077.09 | -38.6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3 | -38.66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547,942.99 | 39,003,086.07 | 34.5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39 | 34.5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39 | 41.6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39 | 34.5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0 | 7.66 | 增加0.6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8 | 7.58 | 增加0.7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11,261.0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3,754.32 |
债务重组损益 | 79,495.2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678.52 |
所得税影响额 | -73,924.8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4.38 |
合计 | 419,031.6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24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 | 43,80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482,71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021,95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富丰高科技发展总公司 | 1,438,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8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市机电研究院 | 65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30,235 | 人民币普通股 | |
潘深田 | 5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 52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赵传法 | 50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期末应收票据为199,062,236.91元,比年初的124,247,009.09元增加了60.21%,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 公司期末预付款项为313,213,687.28元,比年初的124,715,316.32元增加了151.14%,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末未结算的采购付款增加所致。
3) 公司期末应收利息为1,000,022.50元,比年初的745,168.75元增加了34.20%,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末收回的银行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4) 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为8,814,558.23元,比年初的15,854,171.31元减少了44.40%,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回履约保证金所致。
5) 公司期末在建工程为1,100,216.76元,主要是涿州分公司自建生产用固定资产所致。
6) 公司期末应付票据为209,858,190.46元,比年初的93,204,633.50元增加了125.16%,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采用票据结算的采购量增加,导致报告期末应付票据结存数量增加。
7) 公司期末应交税费为2,026,104.66元,比年初的-3,621,063.67元增加了155.95%,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末应交税金增加所致。
8)公司期末无应付利息,期初应付利息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金自天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贷款利息。
9) 公司期末其他应付款为20,681,786.26元,比年初的12,170,387.60元增加了69.94%,主要是报告期大包工程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和未付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综合服务费增加所致。
10) 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为520,382,689.74元,比上年度同期的395,535,022.15元增加了31.56%,主要是报告期内结算合同增加所致。
11) 公司报告期管理费用为35,697,326.69元,比上年度同期的24,719,528.97元增加了44.41%,主要是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12) 公司报告期财务费用为-1,356,805.46元,比上年度同期的-2,270,991.86元增加了40.25%,主要是报告期内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13) 公司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为12,455,993.62元,比上年度同期的1,820,974.99元增加了584.03%,主要是报告期内长账龄应收账款增加,导致计提减值准备增加。
14) 公司报告期投资收益为176,952.01元,比上年度同期的-46,019.67元增加了484.51%,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参股的攀枝花恒鼎金自天正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15)公司报告期营业外收入为1,080,117.67元,比上年度同期的3,300,508.85元减少了67.2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软件退税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6) 公司报告期营业外支出为26,311.32元,比上年度同期的4,689,611.08元减少了99.44%,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债务重组损失较去年减少所致。
17) 公司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003,086.07元,比上年度同期的28,076,165.22元增加了38.92%,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内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18) 公司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为2,502,289.83元,比上年度同期的1,448,220.75元增加了72.78%,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19)公司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14,967,257.28元,比上年同期的315,532,001.23元增加了31.51%,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内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20)公司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为1,007,835.89元,比上年同期的2,269,057.35元减少了55.5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软件退税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1)公司报告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7,250.00元,比上年同期的398,000.00元减少了95.6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22)公司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335,433,790.38元,比上年同期的224,164,326.33元增加了49.64%,主要是在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现金支付的采购款增加所致。
23)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914,077.09元,比上年同期的21,052,773.55元减少了38.6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付款增加所致。
24)公司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为3,430,050.00元,比上年同期的55,000.00元增加了 6,136.4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25)公司报告期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为500,000.00元,原因是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成都金自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追加投资所致。
26)公司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0,000,000.00元,原因是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金自天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房屋建筑物为抵押物取得的贷款。
27)公司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0,000,000.00元,原因是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金自天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到期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的现金分配政策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应披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于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最近三年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少于最近三年净利润的年均数30%(即三年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三年净利润的年均数<30%)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2、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9年度末总股本9939.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公司于2010年5月13日在指定报纸和网站上刊登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5月18日,除息日为2010年5月19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0年5月28日。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武
2010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60 股票简称:金自天正 编号:临2010-12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经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董事会并授权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综合授信协议及额度项下的相关业务合同。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1月8日上午9:00在公司综合楼八楼大会议室召开
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0年11月8日上午9:00开始;
2)会议期限:半天;
3)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富丰路6号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
有限公司综合楼八楼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5)会议召集人: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向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出席会议的人员: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2)2010年11月2日当天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亲自
到会,可以委托(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8)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2010年11月4日至11月5日(9:00-11:30,14:00-16:00)
(2) 登记办法:公司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5)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富丰路6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
政编码:100070;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联系人:胡邦周、杨光浩、薛磊。
(7)联系电话:010-83671666-6104,传真:010-63713257
9)其它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1日
附1: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1、审议《关于向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受托权限: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