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独立董事王曾敬、董事王智娟、韩长胜因工作原因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杜淑明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王力民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薄方明 |
公司负责人杜淑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力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薄方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366,083,326.96 | 1,230,417,046.73 | 11.0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10,561,950.12 | 401,203,496.87 | 2.3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2838 | 1.2545 | 2.34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5,570,060.09 | 45.65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7 | 41.67 |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800,584.18 | 19,959,770.45 | 不适用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6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6 | 不适用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6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3 | 4.74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3 | 4.74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1,000 | 出口信用保险费补贴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9,411.31 | |
| 合计 | 150,411.3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万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0,731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474.21 | 人民币普通股 |
| 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468.1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强 | 352.45 | 人民币普通股 |
| 洪飞 | 109.08 | 人民币普通股 |
| 詹国强 | 1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海龙 | 9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蔡跃云 | 89.26 | 人民币普通股 |
| 洛克化学(深圳)有限公司 | 75.1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如华 | 73.44 | 人民币普通股 |
| 山东亚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 69.23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期末余额(万元) | 年初余额(万元) | 比例 | 原因 |
| 资产负债表 | ||||
| 应收账款 | 16,004.76 | 10,650.41 | 50.27% | 本年外销销量增加,账期有所增加 |
| 在建工程 | 9,018.89 | 5,348.92 | 68.61% | 本年新增设备安装工程增加 |
| 应付账款 | 22,796.51 | 17,342.09 | 31.45% | 本年采购量增加,外欠增加 |
| 预收款项 | 6,137.36 | 3,926.00 | 56.33% | 预收部分客户定金增加 |
| 应交税费 | -1,543.72 | -473.04 | 226.34% | 本年外销业务增加,出口退税增加 |
| 利润表 | 本期发生额 | 去年同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154,216.41 | 102,575.12 | 50.34% | 本年业务量比去年大幅增加 |
| 营业成本 | 143,920.09 | 102,294.47 | 40.69% | 本年业务量比去年大幅增加 |
| 营业利润 | 1,901.42 | -6,963.89 | 不适用 | 本年业务量及销售价格比去年有所提高,效益增加 |
| 利润总额 | 1,998.93 | -6,917.75 | 不适用 | 本年业务量及销售价格比去年有所提高,效益增加 |
| 净利润 | 1,998.93 | -6,917.75 | 不适用 | 本年业务量及销售价格比去年有所提高,效益增加 |
| 现金流量表 | 本期发生额 | 去年同期发生额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0,647.12 | 113,606.86 | 59.01% | 本年业务量增加,销售收入增加,现金流增加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380.43 | 6,527.64 | 74.34% | 收到出口退税增加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2,548.82 | 120,527.37 | 59.76% | 本年业务量增加,销售收入增加,现金流增加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4,897.52 | 107,283.73 | 63.02% | 本年业务量增加,采购支出增加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359.64 | 5,586.89 | 49.63% | 本年平均工人工资提高,以及人数增加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57.01 | 3,815.31 | 45.65% | 经营形式好转,现金流入大于流出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17.89 | 11.50 | 5272.97% | 本年设备更新有所增加,处理设备增加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76.92 | 863.33 | 163.74% | 本年设备更新有所增加,新购置设备增加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3,746.22 | 46,773.59 | 36.29% | 本年新增贷款增加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7.97 | 254.12 | 33.00% | 本年新增贷款增加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584.19 | 47,027.71 | 37.33% | 本年新增贷款增加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5.22 | 342.12 | 56.44% | 本年新增贷款增加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3.07 | -7,133.94 | 不适用 | 本年新增贷款增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8年10月22日,公司接到《关于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托管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告知函》(华投函〔2008〕001号)。公司第一大股东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为发挥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的作用,由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托管。托管期间,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由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负责管理;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继续保留法人资格,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资产、财务关系不变,两公司资产不并账、会计报表不合并。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二中民破字第11904-1号〕于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日正式送达。根据该裁定书,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申请破产清算。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应予准许,裁定如下:一、决定立案受理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二、指定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
2、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获悉,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冻结的我公司第一大股东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8474.21万股,占总股本的26.50%,简称华诚投资)持有的我公司股份8474.21万股及孳息于2010年7月9日解除冻结,并交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系华诚投资破产清算一案受理法院,为保护华诚投资的合法财产,保障所有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使破产财产不受到任何损失,应华诚投资破产管理人申请,于2010年7月9日将华诚投资持有的我公司股份8474.21万股及孳息进行了保护性冻结,冻结期限两年。
3、2009年12月3日公司第二大股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3234万股股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质押共取得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
4、经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司于2004年10月与山东滨州黄河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山东黄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分别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和房产转让协议,清算组将公司东部毗邻的约14.926亩划拨土地及地上附着房产转让于公司,土地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38.82万元,地上房产转让总价款16.5万元;2006年4月公司与山东滨州黄河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山东黄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清算组将公司东部毗邻的约20.79亩划拨土地(含地上建筑物)转让于公司,土地转让价共计人民币400万元。目前公司已在上述两宗土地上进行了面一车间改造、家纺车间扩量项目、监测中心项目和职工食堂等项目。截止2010年9月30日,公司已支付土地转让费5,513,623.03元,土地出让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5、公司下属子公司华纺置业有限公司工业园土地212亩(位于东海一路以东、黄河五路以北),已与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合同,土地手续费每亩2万元,共计424万元,公司已预交土地出让金900万元,超交部分在公司每年上缴土地使用税后由政府财政部门相应返回。该土地具体手续正在办理中。
6、公司下属子公司华纺置业有限公司华纺安居小区规划用地面积181亩(位于渤海二路以东、黄河十六路以北),根据置业公司与滨州市滨城区政府签订的协议规定,每亩出让金14万元,共计2,534万元。目前公司已支付出让金13,552,250.00元,一期建筑用地91亩已取得划拨的土地使用证,其余90亩土地证正在办理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需要执行的现金分红情况。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淑明
2010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