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本公司董事长刘道明先生、财务负责人吕卉女士作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9,806,616,735.56 | 8,512,906,024.94 | 15.2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4,902,095,793.85 | 4,922,427,934.82 | -0.41% | |||
股本(股) | 2,559,592,332.00 | 1,347,153,859.00 | 9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92 | 3.65 | -47.40%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231,444,263.87 | -31.09% | 744,518,776.36 | 30.5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007,479.18 | -68.05% | 48,937,752.10 | -65.7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91,678,988.80 | 28.9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07 | 65.0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66.67% | 0.02 | -66.6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66.67% | 0.02 | -66.6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9% | -1.09个百分点 | 1.00% | -2.00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9% | -1.67个百分点 | 0.16% | -2.85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842,531.64 | 主要系出售湖北现代基业商品砼有限公司96%的股权、出售部分华远地产股票形成。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5,457,887.50 | 系收取北京宣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金占用费。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71,992.21 | |
所得税影响额 | -12,887,429.9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479.00 | |
合计 | 40,937,517.95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69,55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98,828,402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国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00,298,572 | 人民币普通股 |
海南洋浦众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210,236,68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 57,666,62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0,895,73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23,957,96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0,967,85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2,791,85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1,343,163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建平 | 10,340,828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2010年9月30日(金额:万元) | 2009年12月31日(金额:万元) | 变动幅度(%) | 主要影响因素 |
预付帐款 | 141,644.61 | 66,044.34 | 114.47% | 支付西安曲江项目、武汉邓甲村及鹦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预付款 |
其他应收款 | 3,583.50 | 27,285.62 | -86.87% | 本期收回北京宣福返还款25,193.01万元 |
其他流动资产 | 8,254.89 | 24.68 | 33351.05% | 预售项目预交税款增加 |
长期应收款 | 4,918.16 | 2,751.78 | 78.73% | BT项目投入增加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493.15 | 2,567.05 | 75.03% | 可抵扣亏损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增加 |
预收帐款 | 104,443.52 | 12,757.49 | 718.68% | 预收售房款增加 |
应交税费 | 4,631.36 | 2,631.20 | 76.02% | 收入增加使得应交税费增加 |
应付利息 | 11,703.00 | 2,308.58 | 406.93% | 计提债券应付利息 |
其他应付款 | 56,802.70 | 28,444.24 | 99.70% | 增加应付沈阳幸福股权收购款2.04亿元 |
长期借款 | 56,467.00 | 31,400.00 | 79.83% | 公司加大对外融资力度 |
长期应付款 | 0 | 26,000.00 | -100.00% | 偿还名流投资集团借款 |
股本 | 255,959.23 | 134,715.39 | 90.00% | 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资本公积 | 153,573.59 | 275,008.66 | -44.16% | 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项目 | 2010年1-9月 | 2009年1-9月 | 变动幅度(%) | 主要影响因素 |
营业收入 | 74,451.88 | 57,030.89 | 30.55% | 本期售房收入大幅增加 |
营业成本 | 51,542.25 | 26,258.42 | 96.29% | 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加,毛利率降低 |
销售费用 | 3,646.49 | 1,356.31 | 168.85% | 本期售房收入大幅增加 |
管理费用 | 6,249.27 | 4,531.93 | 37.89% | 本期售房收入大幅增加 |
财务费用 | 6,420.71 | -6.04 | 106383.21% | 计提债券应付利息 |
投资收益 | 4,888.25 | 1,226.76 | 298.47% | 出售部分华远地产股票 |
资产减值损失 | -1,020.84 | 351.90 | -390.10% | 应收款项减少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893.78 | 14,283.73 | -65.74% | 计提债券利息使财务费用大幅增加,经营毛利率降低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 -19,167.90 | -26,965.96 | 28.92% | 销售收款流入增加 |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 8,797.60 | -14,666.54 | 159.98% | 本期出售子公司现代基业、华远地产股权 |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 16,783.26 | 12,863.68 | 30.47% | 公司加大对外融资力度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0年3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西安曲江新区项目意向的议案》,本公司与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曲江管委会”)签署《合作协议》,由曲江管委会为本公司在西安市曲江新区寻找符合要求的土地资源进行储备。协议约定,目标地块土地面积约281亩,容积率约2.5-3.5。上述地块将在约定时间内以每亩360万元的单价挂牌出让给本公司。根据协议,本公司将在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诚意金人民币50,000万元;2010年12月31日前再支付诚意金人民币50,000万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已支付50,000万元。
2、2010年3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湖北省武汉市鹦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意向的议案》,本公司与武汉鹦鹉沣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鹦鹉沣盛”)签订意向性协议,由鹦鹉沣盛与本公司共同合作参与鹦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本项目开发及还建捆绑用地面积约11.26万㎡,根据测算,计容建筑总面积约40.05万㎡,其中:可销售建筑面积约27.35万㎡,还建建筑面积约12.70万㎡,该项目土地获得价款约62,400万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已支付鹦鹉沣盛6600万元,鹦鹉沣盛用于支付“城中村”改造的各项相关费用。
3、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与江岸区后湖街新湖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新湖村管委会”)、武汉宏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实业”)签订意向性协议,由新湖村管委会、宏润实业与本公司共同合作参与新湖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本项目开发及还建用地面积约 159 亩(约 106000 ㎡)(具体面积以土地规划部门实测审批文件为准,新湖村和邻村的交界以规划部门的图纸标注为准),其中开发用地净用地面积为 74700 ㎡,开发用地容积率在 3.5—4.2 之间;还建和产业用地净用地面积为 31300 ㎡,各方将共同努力促成以上开发用地净用地面积数据和容积率的落实,促成开发用地净用地面积和还建、产业用地面积不低于以上数据,促成开发用地容积率在以上区间。经测算,该项目土地获得价款约5亿元。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已向新湖村管委会、宏润实业支付项目保证金1000 万元,用于支付"城中村"改造前期各项相关费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2010年7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根据《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后,公司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份数由20,000,000份调整为38,000,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8.20元调整为4.29元。
2、经2010年9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武汉")与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托")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山东信托以"名流武汉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对名流武汉增资扩股。山东信托本次实际投入名流武汉人民币40,500万元。增资后,名流武汉注册资金由人民币50,000万元增加到90,500万元。本公司占名流武汉股权比例为55.25%,山东信托占名流武汉股权比例为44.75%。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名流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地产")与山东信托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山东信托持股期限为两年,山东信托授予武汉地产在山东信托持股期限内收购其持有的名流武汉股权的选择权。如武汉地产行使该选择权收购名流武汉的股权,应向山东信托支付选择权对价款和股权收购款。选择权对价计算方法为:山东信托增资实际缴付的增资款×9.58%×山东信托对标的股权的持有期间天数÷360。股权的收购价款,按山东信托对名流武汉增资实际缴付的增资款为准计算。在股权信托存续期内,为保证山东信托在《股权收购协议》、《增资扩股协议》中约定的权益实现,本公司与山东信托签署《股权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名流武汉拟向山东信托出具《承诺函》、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刘道明先生与山东信托签署《保证合同》。
3、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初始投资金额 | 占该公司 股权比例 | 期末账面值 | 报告期损益 |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600743 | 华远地产 | 10,122.00 | 3.78% | 10,131.25 | 997.70 | 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受让 |
合计 | 10,122.00 | - | 10,131.25 | 997.70 | 0.00 | - | -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洋浦众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国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名流置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海南洋浦众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名流置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 履行完毕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0年07月06日 | 武汉公司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浙江金系投资公司、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 |
2010年07月13日 | 武汉公司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 |
2010年07月27日 | 武汉公司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 |
2010年07月30日 | 武汉公司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新加坡UG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 |
2010年09月02日 | 武汉公司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国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 |
2010年09月09日 | 武汉公司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 |
2010年09月20日 | 北京公司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0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0-43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0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5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0年10月2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10月20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0-44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0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获得全体到会监事一致通过,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10月20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0-45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7]379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0万股股份,本公司于2008年1月17日以15.23元/股的价格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979,645股,共募集资金2,999,999,993.3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股资金净额为2,971,403,013.70元。目前公司各募投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间内拟投入计划和预计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额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 截至2010年9月30日已投入 | 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拟投入募集资金 | 预计2011年5月31日前闲置的募集资金 |
北京“名流广场”项目 | 78,616 | 40,000 | 31,900 | - | 8,100 |
芜湖“名流吉和广场”项目一期 | 110,688 | 80,000 | 67,692 | 12,308 | - |
惠州“名流印象”项目 | 110,560 | 80,000 | 58,883 | 14,233 | 6,884 |
惠州罗浮山“名流假日”项目 | 117,436 | 47,140 | 11,497 | 25,611 | 10,032 |
武汉“人和天地”项目润和园、沁和园 | 99,510 | 50,000 | 32,165 | 12,106 | 5,729 |
合计 | 516,810 | 297,140 | 202,137 | 64,258 | 30,745 |
根据公司开发计划,预计2011年5月31日前,公司将有闲置募集资金30,745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公司计划将前述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前,经公司2010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0年5月5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使用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2010年11月5日。公司将于2010年11月5日前将流动资金4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显著增加,造成公司流动资金不足。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根据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4.86%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729万元左右。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流动资金或银行借款归还。如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提前归还该项募集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孙华、张连起、明云成、赵汉忠、冯果先生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拟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半年内。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流动资金或银行借款归还。如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提前归还该项募集资金。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公司上述行为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半年内。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意见认为:
本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公司的这一行为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的上述行为。具体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2、公司承诺:不会违反《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根据公司开发计划,预计2011年5月31日前,公司至少有闲置募集资金30,745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4、根据公司的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半年内,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5、根据公司的承诺,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将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6、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上述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本保荐人同意公司继续使用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半年内。
上述事项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对该事项的表决公司将使用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20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0-46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1月4日-2010年11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5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4日15:00至2010年11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0年10月29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10月29日(星期五)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相关董事会公告已于2010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于2010年11月4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0年11月4日,9:00—12:0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1月5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67,投票简称:名流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
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具体如下表:
议 案 | 对应申报价(元) |
总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0.00 |
议案一: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0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4日15:00至11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锐
电话:027-87838669 传真:027-87832391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楼名流置业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30071
(二)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20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代为行使表决权范围:
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0-47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召开“09名流债”
201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2007年证监会49号令)、《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关于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09名流债”(证券代码112012)债券受托管理人,拟于2010年1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09名流债”201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关于会议的内容及其他具体细节,详见刊登于深证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有关公告。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0日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667 证券简称:名流置业 公告编号:2010-42